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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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办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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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
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一名股
东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
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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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
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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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 399 号 10 幢 4
层(名义层 5 层)502 室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5 月 21 日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会议召集人: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PING PENG 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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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六)听取《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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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
董事会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
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地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深耕 Wi-Fi 主营业务、开拓泛 IoT 产品线,持续研发创新,
产品应用领域不断增加,市场渗透率持续增长。公司在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的同
时,实施拓宽产品研发广度和加强对外投资相结合的发展策略,持续提升主营业
务核心竞争力、横向拓展产品的宽度、加强供应链管理、持续完善内控建设,合
规合法经营,公司的市场份额获得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年投入研发费用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63.04 万
元,减少亏损 3,249.70 万元,同比实现亏损大幅收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460.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 3,159.73 万元。
(一)产品研发与创新
产品结构,开拓车联网、低空经济、工业物联网产品等智慧联接领域。
长的核心引擎。Wi-Fi 7 射频前端产品已通过高通、联发科、博通等国际主流 SoC
平台的参考设计认证,标志着公司从过去的“国产替代”角色转变为全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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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力竞争者。在线性化系列产品与 DPD 算法协同工作时,公司产品展现出较
高的 EVM 性能,实现超低功耗,为多 MIMO 配置的 Wi-Fi 7 网络设备营造良好
散热环境。作为国际主流 SoC 平台的重要合作伙伴,公司一直积极参与其 Wi-Fi
发。
批量出货,市场需求表现突出。公司已对接低空经济领域头部企业并获得批量订
单。该产品突破 UHE、高集成小型化、大功率设计、功耗与热可靠性优化等技
术,有效助力增加飞行距离和延长飞行时间。为低空飞行器、无人机等产品提供
信息高速传输的无线通讯服务。2026 年无人机客户的相关射频前端产品需求有
望在 2025 年实现营收的基础上持续提升。
求表现突出。公司 Wi-Fi HaLow 产品获批量订单,为智能水表、电表等工业物联
领域提供了稳定的通信保障。
模组厂商相关领域的关键备选方案。此外,公司已开始蜂窝类射频前端(如 Cat.1
等)产品的研发。UWB 技术产品可用于精准定位,2026 年有望贡献收入。
公司将会持续加大在技术研发、产品布局、应用领域等方面的创新和布局,
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337 调查和专利诉讼终止
Skyworks 发起的专利诉讼和 337 调查。本案涉及的 5 项专利中,对方因侵权事
实不足,主动撤回其中 3 项;剩余 2 项专利,ITC 行政法官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
作出初裁胜诉决定。公司在此次应诉过程中展现出的技术实力和积极态度,充分
彰显了公司在射频前端领域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有力捍卫了自主研发
成果与核心合法权益,为海外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坚实保障。
协议,终止 Inv.No.337-TA-1413 案件调查。同时,Skyworks 也向美国加州中区联
邦地区法院对处于中止状态的专利诉讼提出撤诉,并获得法院的同意。至此,
Skyworks 已无条件撤回 337 调查和在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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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涉及本次 337 调查和专利诉讼的事项全部终止。公司子公司康希通信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GRAND CHIP LABS, INC.不存在任何专利侵权行为。
(三)生产运营与供应链管理
公司持续完善境内、外双供应链布局,在晶圆厂和封测厂方面保持了稳定的
合作关系。为降低产品成本,公司持续将质量管控前移至设计研发端,从设计层
面优化裸片面积;结合下游供应链要求,降低研发产品的调试难度、降低运营成
本,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公司结合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定期与晶圆厂、封测厂进行
商务议价谈判,不断完善成本管控流程。
(四)团队建设与人才发展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团队建设与人才发展工作。2025
年,公司持续推进员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涵盖研发、产品、公司制度、生产管
理、质量管理、财务分析以及市场类专题讲座等。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进一步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内控管理与风险应对
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
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删除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表述,部分
修改为审计委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
东会”。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 年 6 月,公司完成注册地址变
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上海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同时,公司持续通过数字化改革,扩大 OA、ERP 的管控半径,并加强了各
办公软件之间的无缝衔接和流转速度,进一步完善内控流程,提升了企业运营效
率。
(六)多措并举提升市值管理,夯实长期发展基础
资本运作及市值管理层面,公司在聚焦主营业务的同时,实施拓宽产品研发
广度和投资并举的发展策略。2025 年,公司持续推进股份回购工作。公司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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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PING PENG 于 2025 年 4 月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
司股份。2025 年 4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第三期股份回购计划,
回购股份 1,718,697 股。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持续优化投资者交流机制,
全年举办了多场业绩说明会、走进上市公司活动、机构调研及反路演交流活动,
向市场持续传递公司的内在价值。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致力于与股东分享企业的成长
与发展成果。2025 年,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并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未来公司将实行积极、持
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在注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积
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董事履职和董事会运作情况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监管,建立了
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
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各专
门委员会各司其职,有效促进了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各自职责
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工作质量。2025 年,公司根据新
《公司法》要求,取消了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
权,使公司的管理体系始终与法律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一)董事会运作情况
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3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三次会议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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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4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四次会议 月9日
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4 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
第五次会议 月 28 日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邢潇回避;其余各项议案均审
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4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六次会议 月 30 日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5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第七次会议 月 26 日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
PING PENG、赵奂、彭雅丽回避表决;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7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 PING
第八次会议 月1日 PENG、赵奂、彭雅丽回避表决;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
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8 《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邢潇回
第九次会议 月 25 日 避;其余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10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十次会议 月 29 日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12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十一次会议 月 24 日
上述会议中,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运作。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会并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时股东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各项议案,不存在否
决议案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依法、尽责地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股东会通过
的各项议案都得到了落实。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
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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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参考。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为董事会决策
提供建议和咨询意见。
照各自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并将审议通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时
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
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6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则的要求,继续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科
学决策、规范管理、风险控制、股东回报、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领导和监督作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公司规
范运作和治理决策水平,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治理层面
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依法合规运作,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如下治理层面
的工作:
一层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助力公司在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向高质量发
展迈进。同时根据相关配套制度、规则适时修订内部治理制度,使公司的管理体
系始终与法律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为公司稳健发展筑牢制度基础。
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
效防范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公司相关信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
保障投资者平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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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实控人等“关键少数”进行线上、线下的培训,确保“关键少数”及
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提升其履职技能和合规知识储备,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
平的全面提升。
(二)经营层面
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发展以及公司发展战略,优化经营管理方式、完善业务
流程;实行精益化管理,全面实施降本增效;提升管理效率,持续提高经营管理
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从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具体包括如下经营层
面的工作:
战略目标的实现。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项;
支出和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和审批;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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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持续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
行修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改、制定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及《康希通信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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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改、制定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及《康希通信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改、制定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及《康希通信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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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26)第 03547 号,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63.0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285.59 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494.93 万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合并报表未分
配利润均为负数,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期资金发展需求,为实现公司平稳运营、
健康发展,同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鉴于 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本次拟定的利润
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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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
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26)第 03547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2,285.59 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 42,448.00 万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润为-4,363.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3,249.70 万元。公司亏损主要是因为:
支付了大额律师费、专家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 5,935.88 万元;
况,依然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2025 年研发费用投入为 9,786.13 万元,占全年
营业收入的 14.32%。
虽然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大幅增长且净利润较上年度减亏 3,249.70 万元,
但净利润仍为负数。随着营业收入的高速增长和利润亏损的快速收窄,公司财务
状况正逐步向好。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持续聚焦以射频前端芯片
为核心的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矩阵,持续拓展业务,不断强化品牌形象。优化技
术架构,提升产品性能,确保产品质量和稳定性持续位于国际先进水平,为全球
用户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无线连接体验。加强供应链管理,持续改进生产工艺,
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保持产品成本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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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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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
业、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全体董事已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回避表
决本议案。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任的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
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
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
署相关服务协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0)。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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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加强投资者回报,积极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可进行中期分
红。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和金额范围内,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
议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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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及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
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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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项一: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为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的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各位独立董事的《康希通信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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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项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非表决事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
考行业、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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