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9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因公司董事长张禾
阳女士辞去董事长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任职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落实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经全体董事同意增加临时提案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81
号天际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经董事会全体成员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徐兰芝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
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定代表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张禾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
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徐兰芝女士(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
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徐兰芝女士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任职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董事长和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调整战略委
员会成员的公告》(2026-03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长张禾阳女士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
职务。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
员和召集人,由张禾阳女士调整为徐兰芝女士,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董事长和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调整战略委
员会成员的公告》(2026-03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拟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
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由 18 人调整为 1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1.00 万股调整为 160.00
万股,本激励计划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1.00 万股调整为 200.0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6-03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徐兰芝、李勋宏、朱
青芳、李亚惠女士回避表决。
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和激励对象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的规定,不存在
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确定 2026 年 5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
意以 18.0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
于 向 2026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划 激 励 对 象 首 次授 予 限 制性 股 票 的公 告 》
(2026-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徐兰芝、李勋宏、朱
青芳、李亚惠女士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以有效管理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
易保证金(含权利金、授信额度、担保物价值)上限不超过 1,100 万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存续期任一交易日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100 万元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授权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在审批期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
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及《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