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
保荐人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毅敏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颖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按月查询,已查询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1)现场检查次数
检查和 2025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募投项目进
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该项目于 2025 年度下半年投
产,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报告期内产
出规模较小,因此未达到预期收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资项目“华南生产基地二期项目”于
受宏观经济波动及国内外经济形势不
确定性因素影响所致,该项目 2025 年
度已实现预期收入,但实际实现净利润
未达预期。
保荐人已提请公司积极做好有效的经
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经营风险
防范意识,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
全体股东。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 年 5 月 8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新规专题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创业板 不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
规则》第 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不适用
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
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不适用
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
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 不适用
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
不适用
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
的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情况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 颖 白毅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