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英杰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柯 联系电话:028-65775156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姣 联系电话:021-3867731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是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2 月 29 日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披
露、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份减持规定及违规处罚案例分
析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
不适用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不适用
上市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不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
不适用
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深圳证券
不适用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措施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无 不适用
值等)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无 不适用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锁定、流通限制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 是 不适用
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购回和赔偿承诺
是 不适用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换
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
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
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即“交割日”)完成交
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
务。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合并交割日
后,因保荐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处罚和监管措施
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情况如下:(1)2025 年 5 月 23 日,因中鼎恒盛气体设
事项及整改情况
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2)2025
年 7 月 14 日,因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示
的自律监管措施;(3)2025 年 9 月 16 日,因洛阳中超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受光伏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国内订单减少,毛
利率下滑,客户验收进度延缓,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
现下滑,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288.85 万元,
同比下降 30.94%。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杜 柯 余 姣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