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4 证券简称:火星人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23154 债券简称:火星转债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减资审批程序
(1)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
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
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
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16,400 股限制性股
票已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回购注销完毕(上述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
营业执照上的 409,236,728 元减少至 407,720,328 元)。
(2)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40,900 股限制性股
票已回购注销完毕。上述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 407,722,965 元减少至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减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3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7.44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2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
为 2025 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对 108 名在职的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 83.28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及 18 名在职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27.87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无剩余
限制性激励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 406,282,065 元减少至 405,003,365
元(剔除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2,637 股影
响,公司注册资本为原 406,279,428 元减少至 405,003,365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向本公司
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
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玲丽
邮政编码:314415
联系电话:0573-87019995
电子邮箱:dongshiban@marssenger.com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