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旗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为:202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份的 126,907,1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269%。其中中小股东共 326
人,代表公司股份的 23,921,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7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10%;
份总数的17.9159%。
律师及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 125,612,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626,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876%;反对 1,1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21%;弃权 16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125,598,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612,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279%;反对 1,1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21%;弃权 18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5,550,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564,9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305%;反对 1,17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45%;弃权 1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
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4,129,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430,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695%;反对 1,29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03%;弃权 19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125,573,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587,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42%;反对 1,14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53%;弃权 1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05%。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5,498,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512,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123%;反对 1,2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09%;弃权 19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5,481,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495,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417%;反对 1,23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40%;弃权 19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立宏先生、张莉莉女士、陈明骏先生、
鲍承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625,081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217,863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523,981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16,763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519,868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12,65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422,462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15,244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希彤女士、熊辉先生和高立里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557,36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50,149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509,74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02,529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393,762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86,544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游广律师、张博文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