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3 20: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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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6-030)。
栋会议室。
   (1)现场投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87,447,151
股,扣减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346,700 股,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1,086,100,451 股。
   参与本次股东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共 309 名,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270,849,0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378%。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计 4 名,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
数为 247,351,5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74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现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 306 名,持有或代表
公司股份数为 23,497,6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35%。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674,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895%;反对 5,030,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323,12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786%;反对 5,030,59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090%;弃权 143,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124%。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695,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972%;反对 5,002,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7%。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343,82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667%;反对 5,002,99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915%;弃权 150,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41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271,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7.7586%;反对 5,171,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271,42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586%;反对 5,171,19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073%;弃权 55,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341%。
  关联股东林洺锋、李志、陈一帆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631,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738%;反对 5,155,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280,52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974%;反对 5,155,19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392%;弃权 6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634%。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642,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779%;反对 5,116,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291,52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442%;反对 5,116,29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737%;弃权 89,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822%。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680,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919%;反对 5,020,7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329,42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055%;反对 5,020,79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672%;弃权 147,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27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
贷款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674,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897%;反对 5,017,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7%。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323,52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803%;反对 5,017,69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541%;弃权 156,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656%。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664,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5476%;反对 20,032,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312,92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990%;反对 20,032,393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529%;弃权 152,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482%。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97,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241%;反对 5,164,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145,82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241%;反对 5,164,89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805%;弃权 186,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954%。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734,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118%;反对 4,902,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383,42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353%;反对 4,902,69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646%;弃权 211,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00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08,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7.5849%;反对 5,136,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9%。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208,18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895%;反对 5,136,53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598%;弃权 152,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507%。
 关联股东林洺锋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55,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088%;反对 5,274,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9%。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104,58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486%;反对 5,274,03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450%;弃权 119,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06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701,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995%;反对 5,043,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350,203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939%;反对 5,043,416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635%;弃权 104,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426%。
(十四)审议通过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713,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039%;反对 5,059,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8,362,103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445%;反对 5,059,616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325%;弃权 75,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3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745,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155%;反对 5,028,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393,603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786%;反对 5,028,116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984%;弃权 75,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3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胡莹莹、肖雅婷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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