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 时、9:30-11:30 时、下
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
司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8 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孔国梁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21 人,
代表股份 232,392,9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546%。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18 人,代表股份 140,242,6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666%;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38,772,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228%;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92,123,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83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18 人,代表股份 1,496,7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3%。
其中:内资股股东 316 人,代表股份 1,469,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438%;外资股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1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18 人,代表股份 1,496,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83%。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2,392,952 232,268,252 99.9463% 57,800 0.0249% 66,900 0.0288%
其中:A 股股东 140,242,604 140,117,904 99.9111% 57,800 0.0412% 66,900 0.0477%
B 股股东 92,150,348 92,150,3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 1,496,750 1,372,050 91.6686% 57,800 3.8617% 66,900 4.4697%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2,392,952 232,264,352 99.9447% 65,700 0.0283% 62,900 0.0271%
其中:A 股股东 140,242,604 140,114,004 99.9083% 65,700 0.0468% 62,900 0.0449%
B 股股东 92,150,348 92,150,3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 1,496,750 1,368,150 91.4081% 65,700 4.3895% 62,900 4.2024%
(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2,392,952 232,253,952 99.9402% 74,600 0.0321% 64,400 0.0277%
其中:A 股股东 140,242,604 140,103,604 99.9009% 74,600 0.0532% 64,400 0.0459%
B 股股东 92,150,348 92,150,3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 1,496,750 1,357,750 90.7132% 74,600 4.9841% 64,400 4.3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2,392,952 232,258,552 99.9422% 62,500 0.0269% 71,900 0.0309%
其中:A 股股东 140,242,604 140,108,204 99.9042% 62,500 0.0446% 71,900 0.0513%
B 股股东 92,150,348 92,150,3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 1,496,750 1,362,350 91.0205% 62,500 4.1757% 71,900 4.8037%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选举结果,高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公司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黄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
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黄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
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黄庆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
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谨
向黄庆先生致以衷心的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戴怡人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