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6-02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大会议室。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的 股 东 11 人 , 代 表 股 份 6,113,008,257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45%。
表股份 371,580,3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10%。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87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45%。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中介
机构有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2,502,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271%;反对 8,914,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36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27%;反对 8,914,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92%;弃权 2,296,7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81%。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2,400,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255%;反对 8,841,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266,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52%;反对 8,841,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94%;弃权 2,472,3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6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4%。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9,112,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290%;反对 3,548,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979,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7%;反对 3,548,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0%;弃权 1,05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8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3%。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4,883,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638%;反对 7,322,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750,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237%;反对 7,322,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08%;弃权 1,507,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6%。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2,594,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285%;反对 8,594,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46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077%;反对 8,594,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31%;弃权 2,524,0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93%。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5,108,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673%;反对 7,034,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75,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42%;反对 7,034,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30%;弃权 1,570,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4,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8%。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2,905,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333%;反对 9,574,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771,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12%;反对 9,574,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68%;弃权 1,233,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57,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0%。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7,971,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14%;反对 4,281,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5,837,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46%;反对 4,281,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22%;弃权 1,461,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95,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2%。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并追认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8,001,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19%;反对 4,270,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5,867,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26%;反对 4,270,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2%;弃权 1,4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06,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82%。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关联方回避表决情况:与本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总表决情况:同意 76,485,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5838%;反对 293,888,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485,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838%;反对 293,888,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914%;弃权 1,207,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40,2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表决结果:未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73,61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2173%;反对 307,768,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7468%;弃权 2,3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4,08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481,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461%;反对 307,768,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270%;弃权 2,3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44,0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本次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丁士启先生、蒋培进先生、文燕先生、姚兵先生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上 4 名非独立董事将与独立董事、职工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6 年 5 月 13 日起至 2029 年 5
月 12 日止)。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99,924,013 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6,416,751,428 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6,416,828,139 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6,416,817,371 股,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7,790,456 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304,617,871 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304,694,582 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304,683,814 股,当选。
本次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朱卫东先生、汤书昆先生、尤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 3 名独立董事将与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
期三年(2026 年 5 月 13 日至 2029 年 5 月 12 日)。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444,600,577 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6,420,000,387 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6,411,895,845 股,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2,467,020 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307,866,830 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299,762,288 股,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周羽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
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