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权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加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212.21 万 股 , 股 本 由 228,498,956 股 增 加 到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集中行权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一个行权期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二个行权期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
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
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
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
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华
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有关的异议。2024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
务所就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成的公告》。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已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历次变动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符合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计85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5.55万份。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5月23
日。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
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7.4万份不得行权;1名激励对象
于第一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50%,其当期计划行权
的股票期权的50%共计0.75万份不得行权,经审议,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
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62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9.7万份不得行权;27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
绩效评价结果为B,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20%共计
可行权比例为5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50%共计4.75万份不得行权;13名激励对
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D,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其当期计划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100%共计29.7万份不得行权。上述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4.09万份由
公司统一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程序还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
该次激 该次变动 该次变
该次行权 该次取 该次变
励对象 后期权数 动后激
变动日期 数量(万 消期权 动后行 变动原因简要说明
减少人 量(万份 励对象
份) 数量 权价格
数 ) 人数
/ / / 700 12.55 97 /
(授予日)
人原因已离职而不
(股票上市流
再符合激励对象条
通日)/2025年 325.55 48.15 12 326.3 12.55 85 件;1名激励对象
绩效评价结果为C
,满足行权50%的
注销完成日) 条件。
(股票上市流 再符合激励对象条
件;27名激励对象
通日) 绩效评价结果为B
,对应个人层面可
行权比例为80%;7
名激励对象绩效评
价结果为C,对应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
例 为 50% ; 13 名 激
励对象绩效评价结
果为D,对应个人
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注销。
除上述变动事项外,本次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数量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情况一致,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及方案和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二、本次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满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
授予日(即2024年3月25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个行权期的比例分别为50%、50%。
其中,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为第二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比例为所获股票期权总量的50%。截至2026年3月24日,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是否符合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
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述任一情形,满足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结合审计机构审计
第二个行权期: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的财务数据,与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完成率R=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超过50%,满足行权
业绩条件,可行权
比例为100%。
业绩完成情况 R≥100% 100%>R≥80% R<8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0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达成率R未达到80%,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评价结果为A,满足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行权100%的条件;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 27名激励对象绩效
评价结果为B,满足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实际可行权股票的数量。 行权80%的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 7名激励对象绩效评
价结果为C,满足行
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 权50%的条件;
权的股份数量: 13名激励对象绩效
评价结果为D,不满
优 足行权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结 良好 不合格
秀 合格(C) 10名激励对象因个
果 (B) (D)
(A) 人原因已离职而不
再符合激励对象条
个人层面行权比 100
例 %
上述不满足行权条
件的期权份数由公
司统一注销。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
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鉴于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
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9.7万份不得行权;27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
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B,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20%共计9.94万份不得行权;7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C,对应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5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50%共计4.75万份不得行权;13
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D,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其当
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100%共计29.7万份不得行权。上述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于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
同意公司为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项,本次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共计212.21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
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授予权益数量的比例为50%。本次符合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可行权数量占已
获授的权益数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激励对象 职务 获授股票期权数
量(万份) 权数量(万份)
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 453.80 212.21 46.76
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3)上述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9.7 万份不得行权;27 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
B,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20%共计 9.94 万份不得行
权;7 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 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50%,
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50%共计 4.75 万份不得行权;13 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 D,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100%共
计 29.7 万份不得行权。上述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14.09 万份由公司统一注销。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和/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理完成至2027年3月24日。
(1)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的,自原预约公告
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数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71,212,506 31.17 0 71,212,506 30.88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股本 228,498,956 100.00 2,122,100 230,621,056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
准。
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228,498,956股增加到230,621,056股。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及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行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9日出具了《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441C000128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5月6日止货
币资金缴纳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期权缴纳情况。经审验,截至2026年5月6日止,公司已
收到上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期权缴纳款合计人民币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5月18日。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式为行权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八、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22,100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3%。行权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0,621,056股。
根 据 公 司 2025 年 年 度 报 告 , 2025 年 度 ,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基本每股收益为0.2655元/股。本次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2026年4月22日,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已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的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
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行权和注销等手续。
十、备查文件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