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6-35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商春利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
商春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346,474 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后总股本比例 0.6411%),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 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后总股本比例 0.1533%)。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商春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占剔除本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比例(%)
商春利 董事长 3,346,474 0.6411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22,267,673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即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521,991,623 股,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6,050 股,
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计划减
持数量不超
过剔除公司
本次计划减持数量 回购专用证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不超过(股) 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后
总股本比例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增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及相
商春利 800,000 0.1533
应因公司权益分派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加的股份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或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变动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六)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董事长商春利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承诺如下: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商春利先生严格遵守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
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七)其他说明:董事长商春利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决策。
四、备查文件
董事长商春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