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6-02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转让及催收通知》主要内容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控股”)及全资
子公司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商贸”)、上海新大洲投资
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收到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的《债权转让及催收通知》(编号:2026
年信债转通知 HXXDZ-1 号),主要内容如下:
华夏银行已向信达公司转让附表资产所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法
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益。华夏银行与信达公司已经签署合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和规定将附表资产所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益
转让给信达公司。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继承人等债务人立
即还款,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信达公司履行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附表:资产明细表(单位:人民币元)
担保人/担保 截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
(转让基准日)
借款人 债权合同 担保合同
物 本金 利息 费用
新大洲 NB1610120230210 新大洲控股股 NB16(高保) 79000000.00 2207410.97 0.00
(浙江) 《流动资金借款合 份有限公司、 20220006-1,-2,-3,
商贸有 同》
、 上海新大洲投 4《最高额保证合同》
限公司 NB1610120240172 资有限公司、 /NB16(高抵)
(曾用 《展期协议》 海南新大洲实 20220006《最高额抵
名:宁 NB1610120230208 业有限责任公 押合同》/NB16(高
波恒阳 《流动资金借款合 司、大连和升 质)20220006-1《最
食品有 同》
、 控股集团有限 高额质押合同》
限公 NB1610120240173 公司/上海新
司) 《展期协议》 大洲投资有限
NB1610120230209 公司提供房地
号《流动资金借款 产抵押/新大
合同》
、 洲控股股份有
NB1610120240174 限公司提供股
号《展期协议》 权质押
债权合计 81207410.97
二、其他说明
浙江商贸到期未能归还,华夏银行提起诉讼,后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鄞州法院”)调解达成新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及浙江商贸积极筹措资金,
但因未在《民事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内实现足额支付借款本息,华夏银行向鄞州
法院申请执行。尽管后续经过努力已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偿还合计 1150 万
元,但存在时间上逾期的情况。现收到上述通知,华夏银行已将债权转至信达公
司。因部分款项是在上表基准日之后支付,表中列示未包含之后支付金额 1050
万元,经与信达公司核实,债权人信达公司已出具收到 1050 万元还款的《收款
专用票据》,特此说明。
上述事项的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11 月 12 日和 2026
年 1 月 6 日、3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5-055)、
《关于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5-060)、
《关于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
纷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1、010)。
新债权人信达公司积极协商后续还款计划。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