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8,371,9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8,371,9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8,371,9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8,371,9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8,371,9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8,371,9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8,371,9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8,371,9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8,371,9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 35,300,9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股东陈静、温州聚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8,371,9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8,371,9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十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5
年年度
权益分
派预
案>的议
案
计 2026
年度接
受关联
方
担保暨
关联交
易的议
案
计 2026
年日常
性关联
交
易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金海燕、陈霞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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