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ST 亚光 公告编号:2026-037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沅江市游艇工业园亚光科技方舟楼一楼美兰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董
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61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4,061,0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03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267,0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7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59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267,0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5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现场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提案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914,65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924%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20,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771%;反
对 2,468,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094%;弃权 677,8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913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 2.00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871,75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677%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77,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927%;反
对 2,520,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346%;弃权 668,3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8727%。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705,25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721%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11,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771%;反
对 2,669,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54%;弃权 685,7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947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695,55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4920%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01,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375%;反
对 3,671,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815%;弃权 693,5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981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通
过。
提案 5.00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651,85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414%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57,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476%;反
对 2,620,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623%;弃权 788,7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3902%。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488,95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9478%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94,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474%;反
对 2,750,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97%;弃权 821,9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5329%。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 7.00《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741,31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4811%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52,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363%;反
对 2,860,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51%;弃权 853,5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6687%。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