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229 证券简称: 纽泰格 公告编号: 2026-039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5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8,040,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8,028,581 股的 49.45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077,64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8,028,581 股的 2.8521%。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1,780,50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为 3,751,92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8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543,1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8,028,581 股的 3.11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465,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8,028,581 股的 0.26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077,64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8,028,581 股的 2.852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92,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反对 145,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弃权 3,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4,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5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1%。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92,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反对 145,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弃权 3,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4,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5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1%。
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35,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128%;反对 145,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97%;弃权 3,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4,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49%;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1%。
关联股东张义、上海盈八实业有限公司、淮安国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俞凌涯、
周保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92,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反对 144,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0%;弃权 4,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4,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5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92,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反对 144,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0%;弃权 4,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4,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5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75,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6%;反对 161,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5%;弃权 3,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78,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22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4%。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77,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9%;反对 159,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1%;弃权 4,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79,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34%;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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