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0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共计 225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83,932,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共计 223 人,代表公司股份 78,141,8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23 人,代表公司股份 78,141,84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4.1712%。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2,861,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2%;
反对 54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7%;弃权
份总数的 0.04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71,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7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2,909,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6%;
反对 5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弃权
份总数的 0.04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118,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9%。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2,848,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0%;
反对 6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份总数的 0.04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57,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9%。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2,769,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7%;
反对 7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弃权
份总数的 0.0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978,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34%。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2,873,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3%;
反对 6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弃权
份总数的 0.0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83,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12%。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285,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3%;
反对 5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12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188,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95%。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141,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65%;
反对 6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1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43,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93%。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06,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01%;
反对 2,5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16,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2358%;弃权 39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3%。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105,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2%;
反对 2,4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314,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1101%;弃权 3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2%。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2,845,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7%;
反对 60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54,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5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2,764,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2%;
反对 77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973,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9%。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0,613,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38%;
反对 2,92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823,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7492%;弃权 38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9%。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峰、李党贵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