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229 证券简称: 纽泰格 公告编号: 2026-040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7 日以现场通知、电话与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
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董事戈浩勇、张义、杨勤法、张卫平、张新丰以通讯方式参会。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纽泰
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书监管规则》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
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
作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规范运作》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
明确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流程,董事会同
意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制度》。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