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2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8,000 万-15,000 万元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价格不超过 8.00 元/股(含),预计回购数量 1000.00 万股-1,875.00 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1%-1.3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和 4 月 2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号),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比例达到 1%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4,000,6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399,938,234 股)的比例为
额为人民币 79,734,238.2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内;⑵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⑵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
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⑶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