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公司”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
行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zqrb.cn ; 经 济 参 考 网 , 网 址 www.jjckb.cn ; 中 国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chinadaily.com.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供
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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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概况
开发售股份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
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
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
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
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
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
以承受的损失。
(二)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30.38 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
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
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
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公司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49,333,334 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
售流通股为 48,040,18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27%。公司上市初期流
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
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
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
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
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
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
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净资产规
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公司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
增长保持同步,在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七)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2023 年),维通利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 2026 年
引》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9.40 倍。
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倍)-扣 盈率(倍)-扣 盈率(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票收盘价
非前 非后 扣非前后孰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算术平均值 35.08 35.99 36.08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T-3 日)
;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30.3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5.36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平均静态市盈率(29.40 倍),低于可比公司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6.08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
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浩云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聚富南路 8 号 1 幢 1 层 01
联系人:汪娟
电话:010-87584288
传真:010-8758428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王秀娟、汪志伟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泓晟国际中心 17 层
电话:010-59013863
传真:010-59013945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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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