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维海德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文杰 联系电话:0755-36876275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松 联系电话:0731-8583222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4次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2 月 3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市场热点问题及资本
市场典型案例分享。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
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
第 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 条规 不适用
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
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
不适用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 不适用
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承诺
诺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由李廷春接替何进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由黄松接替李廷春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方方
正承销保荐”)作为保荐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
况如下:
荐出具了《关于对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认定方正承销
保荐在个别公司债项目中尽职调查不到位;内
核重点关注问题披露不全面、对外报送资料审
核把关不严;部分项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对方
正承销保荐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监局关于对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袁鸿飞、杨日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指出方正承销保荐作为京源环保2022年可转债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
中未尽到勤勉尽职义务,未发现京源环保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募集
资金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对方正承销保荐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方正承销保荐对监管指出的各项问题高度
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制
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截止目前,整改工作
已完成。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市公司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