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5 证券简称:锐捷网络 公告编号:2026-026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科技园 B 栋 16 层公司会议室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0 人,代表股份 705,423,18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818%。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00,0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6 人,代表
股份 5,422,8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8 人,代表股份 5,423,18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6 人,代
表股份 5,422,8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以现场及
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5,36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22%;反对 24,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弃权 3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36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99%;反对 24,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0%;弃权 3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5,389,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 30,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389,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0%;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弃权 30,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5,390,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 29,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390,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04%;反对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弃权 29,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5,389,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 30,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389,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0%;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弃权 30,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8,390,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5%;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弃权 30,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390,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04%;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9%;弃权 30,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7%。
本议案关联股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5,354,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2%;反对 38,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弃权 30,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354,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69%;反对 38,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8%;弃权 30,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7.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77,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1,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78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377,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4%;反对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4%;弃权 31,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关联股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锐进东方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8.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5,389,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2%;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 31,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389,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9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9%;弃权 31,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田雅雄律师和李艳君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上述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一)《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二)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