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0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兼任)薪酬确 √作为投票对象
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2)
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 日、2 日(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先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股东的姓名、身份证号或证券账
号等信息进行预登记。同时将相关证件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送至公司。出席时请携带原件
进行现场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加盖公司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伟东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86987771
邮 箱:office@binjiang.com.cn
(五)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兼任)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