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3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于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司 1118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6 年度中期
利润分配的议案》
√
《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
逐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4)
《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取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特别说明: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
告》。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 6.01 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关联股
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 6.02 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
投票。
独立董事 5 人,股东所拥有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听取事项(非表决事项)
上述听取事项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其中,听取事项 4
为分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史际春先生、李东方先生、崔军先生、任冲先生、卢
相君先生将分别在本次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本次股东会听取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会议登记事项
办公室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
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1)联系人:韩沛轩、刘泓妤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3)邮政编码:130119
(4)联系电话:(0431)81333281、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
告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附件: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7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7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
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
东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5 月 15 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
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
案》
《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需逐项表决)
《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
《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
《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
内划“√”,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
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可
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自主分配投给多位候选人;如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等于或者小于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则投票有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二、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 有权 / □ 无
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