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讯传媒: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实施结果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3 17: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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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02         证券简称:兆讯传媒             公告编号:2026-022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实施结果
                      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80 元/股,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权益分
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6 月 18 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4.8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4.78 元/股(含)。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截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
增加 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8,936,3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0%,最高成交价为 12.1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29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100,018,130.15 元(不含交
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5 月
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
的内容与要求,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回购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公司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
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8,936,3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20%
(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年内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则不
会因此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
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因此
相应减少。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
予以注销。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
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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