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6-039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29,742,59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29,736,56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股数 6,0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29,742,59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29,742,59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29,736,56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股数 6,0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322,21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
股数 6,0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潘文硕、何献文、张健、宋建强、王卫华、林菊红回避表避。
(七)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四 关于《2025 年度 5,328,243 100.00% 0 0.00% 0 0.00%
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立丹、罗元
(三)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德瑞锂电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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