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对象已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回
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 125,043,424 股变更为 125,031,424 股。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再符合
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关于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以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 11.40 元/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异议。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 59 名,合计授予股份数量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2 月
同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58 名激励对
象授予的 1,698,000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
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关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申请而离职,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
次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上述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三、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申请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自本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期间,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影响公司股本总额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的情况,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1 名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 11.58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125,043,4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上述事项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实施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有
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申请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
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
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
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
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根据上述调整规则,公司本次回购价格 P=P0-V=11.58-0.18=11.40 元/股(V
为 2024 年度每股派息额)。
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 1 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回购支付的回购价款为 136,800 元。
四、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近日完成
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工作。
五、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63,343 3.25% -12,000 4,051,343 3.2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980,081 96.75% 0 120,980,081 96.76%
总股本 125,043,424 100.00% -12,000 125,031,424 100.00%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