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
开了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君泽君律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收到一名员工提出问询,经公司核
查确认后已妥善沟通处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此外,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同意以 2026 年 5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87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976.90 万份,向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 191.00 万股。君泽君律所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
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个
别激励对象已离职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
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99人调整
为687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由2,280.00万股调整为2,275.90万股,其
中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89.00万份调整为2,084.90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均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相符,不存在差异。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以下百分
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占截至 2026 年 3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权益总
姓名 职务 月 31 日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687 人)
预留 108.00 4.75% 0.24%
合计 2,084.90 91.61% 4.54%
占截至 2026 年 3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总
姓名 职务 月 31 日总股本的
票数量(万股) 数的比例
比例
郑大鹏 副董事长、总经理 50.00 2.20% 0.11%
副总经理、首席技
周党生 30.00 1.32% 0.07%
术官
副总经理、首席运
肖安波 30.00 1.32% 0.07%
营官
梁龙伟 副总经理 30.00 1.32% 0.07%
副总经理、首席财
陈文锋 30.00 1.32% 0.07%
务官(财务负责人)
曹阳 董事会秘书 15.00 0.66% 0.03%
李小康 职工代表董事 6.00 0.26% 0.01%
合计(7 人) 191.00 8.39% 0.42%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
前股本总额的10%。
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
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
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
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禾望电气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
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相应后续手续。
七、 备查文件
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