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电港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邦新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申晨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监事会自 2025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年 11 月取消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项 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 年 1 月 12 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权变动、董事及高级管理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人员任职行为规范、投资者保护等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执行
无 不适用
变动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 是 不适用
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报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025 年 3 月 14 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王丹、贾义真的监管函》(深证函
[2025]181 号),中金公司作为项目保荐人,因未充分核查发行
人研发投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和采
报告事项 说明
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
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
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已经积
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邦新 王申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