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北京煜邦电
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上市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煜邦电力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
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回访等方式,了解煜邦电力经营情况,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煜邦电力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董事、监事(监事会取消前)、高级管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治理制度。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煜邦电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 力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等。 行。
保荐机构督促煜邦电力严格执行信息披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 保荐机构对煜邦电力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 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监事会取消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前)、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2025 年度,煜邦电力不存在应披露未披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符的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
公司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
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
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
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
形。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
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
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
场核查的情形。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
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发现的问题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493.37 万元,同比下降 32.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231.55 万元,同比下降 34.60%,主要原因系:(1)上市公
司智能电力产品的收入与毛利较上年降低。智能电力产品业务是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占比
最高的业务板块,合同主要来源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集中招标。2025 年上市公司智能
电力产品的收入主要来自 2024 年下半年及 2025 年上半年国家电网招标采购产品。自
电网智能电能表正处于新旧方案轮换期,在国家电网新标准推出前,集中招标量较前续
年度有所下降,且 2020 标准版智能电能表处于该标准产品批量供货后期,受轮换周期
的影响,产品价格与毛利率均有所下降。(2)虽上市公司的储能业务较上年同期有所
增长,但收入毛利率低于智能电力产品业务,使得收入规模较上年略有所增长的情况
下,2025 年度毛利总额同比上年减少 4,108.77 万元。
(二)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保荐机构已提请上市公司积极应对市场情况的变化,关
注业绩变动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做好业
绩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请投资者
特别关注上述事项引致的相关风险。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上市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随着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提出,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成为实现前述目
标的基础,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提升电网信息平台承载能力和业务应用水
平成为电力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上市公司业务与电力物联网、数字南网建设高度
相关,为紧抓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的历史机遇,上市公司加大科研投入,在大力
拓展智能巡检和信息化服务领域研发创新的同时,巩固现有智能电力产品的技术研发。
在智能巡检和信息化服务领域着重推进电网数字孪生技术等智能巡检解决方案和基于电
网端的综合大数据服务系统,在智能电力产品方面重点推进满足新一代智能电网建设的
智能硬件产品的研发。
未来若上市公司在研发产品细分类别发展方向出现偏差,且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
入、及时推出新的产品系列或者选择新的技术路线,将出现产品研发失败的情形,导致
研发资源浪费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类企业以及大型发电企业。在智能
电力产品领域,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向行业企业采购产品和服务,
行业内具备投标资格的企业数量较多,行业集中度较低。随着新进入者不断增加,及现
有市场参与者经营实力的进一步增强,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在智能巡检和信息技术
服务领域,该等业务对技术能力和行业经验要求较高且涉及国家能源数据安全,门槛较
高。上市公司在智能巡检和电网信息化服务业务领域具有一定先发优势,但随着行业政
策指引的逐步落地,可能会涌现出较多新的市场参与者,增加行业的竞争风险。未来若
上市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并扩大在行业的市场份额,将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处于不利地位,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报 告 期 末 , 上 市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为 46,025.82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未来若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因行业整体原因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存在因应收账款规模较大而发生坏账损失或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量的风险。
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
(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嘉兴”)自 2021 年起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税率,子公司煜邦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广东”)自 2024 年起
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市公司再次取得由北京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有效期 3 年,证书编号:GR202311000957。2024 年 12 月 6 日,煜邦嘉兴取得由浙
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33008153,证书有效期 3 年。2024 年 11 月 28 日,煜
邦广东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44003266,证书有效期 3 年。
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上市公
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2018 年 5 月 1 日调整至 16%,2019 年 4
月 1 日税率调整为 13%),本报告期内增值税税率为 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
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未来如果上市公司未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续期批复或软件产品退税等税收优惠
政策发生变化,无法继续享有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要不利影
响。
(四)行业风险
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十五五”计划投资额相比“十四五”期间再次显著提升,并
重点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力配电网、电网数字化和智能化,若两网投资力度或建
设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减少对相关产品的采购需求,将会
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近年来,智能巡检及园区智慧巡检的行业竞争态势呈现加剧趋势。低空经济、机器
人等领域的相关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性能提升、服务优化等方面加大投入,推动市场
竞争从单一的技术竞争,转变为涵盖技术、服务、品牌、价格等多维度的综合竞争格
局;头部企业技术迭代,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挤压了项目市场空间。此外,巡检机器
人等个别产品受市场环境影响,客户的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
下,客户对智能巡检产品与服务的价格敏感度不断提高。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将会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新型储能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但行业市场化定价、并网调度机制尚不完善,同
时行业产能快速扩张引发同质化竞争与价格下行,叠加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将会对上
市公司储能业务经营及盈利水平产生重要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进而导致电网改造投入不
足,从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其他重大风险
自设立以来,上市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人才的培养。近年来,电网行业智能化要
求不断提升,向信息集成、高度智能的方向发展的趋势愈发明显。上市公司主要产品的
升级迭代、推陈出新依赖于核心技术研发团队。目前,上市公司已与所有技术研发人员
签订了劳动合同。未来若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发生较大规模流失,将会对上市公司的
技术研发以及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参与的投标项目主要为电网公司统一招标项目。电网公司针对
电力产品采购建立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情况、设计研发、生产制
造、试验检测、既有业绩等方面进行核实和评价。电网公司对产品质量有着较为严格的
要求,禁止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的公司参与产品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产品质量是公司的生命线。未来若上市公司出现因产品质量控制不到位而发生重大
产品质量事故等问题,可能会失去参与投标的资格,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为智能电力产品、智能巡检以及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客
户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以及发电企业。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国家电网、
南方电网公开招标方式获取客户订单,中标后与各省网电力公司或各地市供电公司单独
签署销售合同、独立供货。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销售占比在
未来若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推进智能电网的建设速度不及预期进而减少对相关产品
的采购需求,或上市公司在参与电网公司公开招投标过程中中标结果不理想,将会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随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
动、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等亦将趋于复杂。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逐步达产,也要求经营管理水平不断随之提高,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未来如上市公司不能具备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控制能力,将产生较高的内部控制
风险,对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0,057.35 94,013.69 6.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93.37 11,132.38 -32.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5.01 14,117.32 -91.68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9,739.86 86,467.50 3.78
总资产 207,570.31 183,893.04 12.8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35 -3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35 -34.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30 -3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7 12.28 减少 3.8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18 8.52 减少 1.34 个百分点
要系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储能业务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231.55 万元,同比减少 34.60%,主
要系上市公司智能电力产品的收入与毛利降低所致。
电网招标采购产品。自 2024 年国家电网第三批集中招标起,相关产品价格较往期有所
下降;2025 年由于国家电网智能电能表正处于新旧方案轮换期,在国家电网新标准推出
前,集中招标量较前续年度有所下降,且 2020 标准版智能电能表处于该标准产品批量
供货后期,受轮换周期的影响,产品价格与毛利率均有所下降。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36.67%,主要系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减少所致。
综上,2025 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上市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
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
特新“小巨人”企业,并获中国无人系统新技术产业联盟应用创新奖。2025 年 5 月,上
市公司被认定为“国家先进级智能工厂”;2025 年 11 月,上市公司实验中心正式揭牌
并通过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2026 年 2 月,上市公司荣获“国
家级绿色工厂”称号。全资子公司煜邦嘉兴获得浙江省智能工厂及嘉兴市绿色工厂资
质。经过多年技术积累,上市公司系统性掌握了“激光点云自动分类及隐患检测技
术”、“输电线路通道数字化技术”、“电力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技术”、“时钟补偿
校准技术”、“宽电流量程设计技术”、“模块化嵌入式软件平台技术”、“嵌入式硬
件设计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依托上述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为客户提供贴合实
际需求、符合行业趋势的产品与服务。
上市公司拥有一支深谙行业技术发展与应用前沿的研发技术团队,具备较强的技术
创新能力。截至报告期末,上市公司研发技术人员共 356 人,占员工总数的 21.08%,涵
盖机械制造、硬件设计、软件开发、电子通信、电气自动化、测量工程、地质构造、数
据分析等专业背景。上市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在用电信息采集、电网巡检、电力信息
化、储能等领域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并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及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持
续引导行业技术方向,不断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上市公司注重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持续从技术人才、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资源投
入 , 开 展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新 应 用 的研 究 开发 。 报 告 期 内 , 上 市 公 司研 发 投 入 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共拥有知识产权 421 项,包括授权专利 160 项
(其中发明专利 90 项、实用新型专利 59 项、外观设计专利 11 项)、软件著作权 260 项
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1 项,形成了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上市公司多项研发成果获
得电网客户高度认可,先后获得 15 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或其下属公司颁发的科技进
步奖或科技成果奖,以及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
上市公司围绕“源网荷储智”的新型电力系统进行业务布局,为客户提供多维度的
产品和服务,较行业内传统硬件设备制造商具有更强的综合竞争优势。
在硬件产品方面,经过多年技术研发与产品迭代,上市公司围绕能源生产、调度、
传输及消费,形成了涵盖智能电表、集中器、专变终端、故障指示器、智能融合终端及
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装置等丰富的硬件产品体系,各细分产品类型齐全、规格完整,体
现了公司在硬件领域的综合技术实力。
在电力输送与分配领域,上市公司开展低空智能巡检与信息技术两类特色业务,可
根据客户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并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下属公司建立了广泛
的业务合作关系。上市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煜邦信息技术(武汉)有限
公司,依托武汉地理信息产业区位优势,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智能巡检及信息化业务的研
发、实施与销售能力,带动智能电力产品的区域市场推广。同时,子公司煜邦广东的设
立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南方电网市场的营销能力,推动上市公司把握电力物联网和数字
南网建设机遇,逐步打开各省网市场。
在能源转型领域,上市公司积极布局储能产业,从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入手,结合数
智化生产能力优势,发挥电力系统产业基因,构建了涵盖储能模组、PACK、组串式储
能变流器、工商业能量管理系统、风冷及液冷储能一体机、光储融合一体机、基站储能
成套设备及集装箱储能系统的完整产品体系,并具备覆盖电网侧、工商业、配网台区储
能等各应用场景的全系统集成能力。储能业务已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业务发展方向之
一。
上市公司深耕电力行业多年,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技术
标准和质量控制程序,通过严谨的产品设计、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优良的生产检测工艺
及有效的售后控制保障产品质量与性能,对质量管理贯穿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
及售后服务全流程。
上市公司已通过多项管理体系认证,涵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技术服
务、信息安全、测量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供应链安全管理、绿色制造与绿色运营等领
域,主要包括: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 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ISO/IEC20000-1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IEC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
系 、 CMMI5 级 、 ISO10012 测 量 管 理 体 系 、 GB/T29490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体 系 、
GB/T28000 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以及绿色运输、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制造产品、绿色
包装、绿色环保企业等管理体系认证,并在生产经营中严格执行。
上市公司自设立之初即服务于我国电网建设,在电网发展的各阶段,依据电网企业
的实际需求持续设计研发相应的软硬件产品,有效解决了我国电网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技
术难题,相关研发成果与产品得到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广泛认可。经过多年的市场培
育与拓展,上市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丰富的软硬件产品线、可靠的产品质量及完
善的售后服务,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大型发电企业等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
系,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上市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电网、中国电机工程学
会等颁发的多项科技成果奖项,并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及国家电网企业标准的制定与推广
应用。稳定的客户资源与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为上市公司持续中标、承接新项目及拓展
产品和服务应用领域奠定了坚实基础。
上市公司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研发技术能力强、能够前瞻性洞察行业发展趋势
并做出及时决策的核心管理团队。管理团队由董事长兼总裁周德勤先生领军,主要成员
均具备 10 年以上行业从业经验,团队结构稳定合理,覆盖生产、财务、研发及销售等
核心职能,能够全面支撑公司高效运营。上市公司通过合理的组织架构与完善的制度体
系,在管理团队成员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实现分工协作与专业互补,为上
市公司整体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凭借管理团队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上市公司能
够有效研判行业发展趋势、准确解读产业政策,从而把握市场机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
展。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7,184.07 8,014.65 -10.36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7,184.07 8,014.65 -10.3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18 8.52 减少 1.34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研发进展情况
项,软件著作权 30 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拥有知识产权 421 项,包括授
权专利 160 项(其中发明专利 90 项、实用新型专利 59 项、外观设计专利 11 项)、软件
著作权 260 项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1 项,形成了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410.80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合计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 41,080.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07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64.5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 进 行 了 审 验 , 出 具 了
“XYZH/2023BJAA8B0219”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7 月 26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41,080.6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716.07
二、募集资金净额 40,364.53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8,975.87
本年度使用金额 5,038.18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13,000.00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17.23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1,108.32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3.95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专户余额 14,589.97
注 1: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 13,000.00 万元。
注 2: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589.97 万元以及现金管理余额 13,000.00 万元,合计 27,589.97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北京技术研发中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暨总部建设项目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海盐智能巡检装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与新一代智能电力 110908529710503 4,565.74 使用中
司北京建国路支行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海盐试验测试中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技术改进项目 司北京分行
海盐智能巡检装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与新一代智能电力 357183297672 1,573.65 使用中
司海盐支行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海盐试验测试中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技术改进项目 司海盐支行
合计 14,589.97
注 1: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 13,000.00 万元。
注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357183297672 余额 1,000.00 万元、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405246550655 余额 2,500.00 万元处于银行内部金额冻结状态,系上市公
司使用上述余额申购结构性存款的业务正在办理中,实际已于 2026 年 1 月 5 日成功购买结构性存款。
(二)募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存储、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
项目实施进度,做好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
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 2025 年度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对应节余的募集资金暂
未确定用途,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尽快确定节余募集资金投向,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
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时披露并依法合规使用。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术人员直接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股份
名称/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原因
增减变动量
北京高景宏 资本公积金转增
泰投资有限 控股股东 64,572,784 84,820,604 20,247,820 股本、二级市场
公司 减持
资本公积金转增
董事长、总裁、
周德勤 1,693,052 2,070,272 377,220 股本、二级市场
实际控制人
减持
资本公积金转增
计松涛 董事、副总裁 238,000 249,900 11,900 股本、二级市场
减持
资本公积金转增
董事、副总裁、
黄朝华 627,803 667,924 40,121 股本、二级市场
核心技术人员
减持
资本公积金转增
李宁 核心技术人员 1,255,605 1,300,000 44,395 股本、二级市场
减持
资本公积金转增
范亮星 核心技术人员 1,143,185 1,290,313 147,128 股本、二级市场
减持
合计 69,530,429 90,399,013 20,868,584 /
术人员间接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股份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原因
增减变动量
董事长、总裁、实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周德勤 35,879,157 47,161,108 11,281,951
际控制人 本、通过控股股东
计松涛 董事、副总裁 9,685,918 12,723,091 3,037,173 北京高景宏泰投资
有限公二级市场减
霍丽萍 董事、实际控制人 9,685,918 12,723,091 3,037,173 持
张志嵩 销售总监 913,630 1,279,082 365,452
技术总监、核心技
谭弘武 210,030 294,042 84,012
术人员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杨凤欣 核心技术人员 118,995 166,593 47,598
本
汪三洋 副总裁 54,355 76,096 21,742
林楠
原职工监事 105,015 147,021 42,006
(离任)
合计 56,653,017 74,570,124 17,917,107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原监事(监事会已于 2025 年 11 月取消,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煜邦电力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
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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