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保
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迅达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报告文号为立信中联审字[2026]D-1474 号的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阅了上述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出具的《关于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专审字[2026]D-0339 号)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
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消除保留事项工作的实际进
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
见所涉事项影响均已经消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
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