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3 0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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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收到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世鹏先生提交的辞去董事会秘书职
务的申请。张世鹏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障
公司法人治理及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在公司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前,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
定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
应当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六个月内完成
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为持续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正常推
进,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胡瀚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
公司正式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为止。代行期间,胡瀚阳先生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监管业务规则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全面履行董事会秘书各项职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法定程序,积极推进新
任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及聘任相关工作。
  董事长胡瀚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46–7778611
传真:0546–7782476
电子邮箱:bdo@baomogf.cn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西四路 624 号长安大厦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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