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ST 三木 公告编号:2026-4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审批情况
“三木集团”)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与中信金融资产的合作
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
标公司”或“长沙三兆”)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进行合作,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中信金融资产,
公司放弃对长沙三兆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中信金融资产通过增资方式取得长沙
三兆 39.985%的股权,现金增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8 亿元,增资资金用于偿还长
沙三兆、三木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金融负债,期限为 3 年,在此期间,公司(或
公司指定第三方)可主动收购中信金融资产持有的长沙三兆股权;发生约定的特定
情形,中信金融资产有权要求公司(或公司指定第三方)收购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
长沙三兆的股权;且发生约定的特定情形,中信金融资产有权处置持有的长沙三兆
股权,并由公司、长沙三兆为中信金融资产股权处置所得与其应收款项的差额承担
补足义务。长沙三兆以其名下长沙黄兴步行街南段商铺、车位,公司全资子公司福
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滨江”)以其名下马尾誉海大厦办公
用房、商铺、车位为公司承担的股权收购义务及股权处置差额补足义务提供抵押担
保;长沙三兆以抵押南段商铺、车位对应的租金应收账款为公司承担的股权收购义
务及股权处置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
司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20 号公告。
(二)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及长沙三兆拟与中信金融资产签署《差补暨收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公司延期支付股权收购款及股权维持费。
本次延期支付股权收购款及股权维持费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1 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 8,024,667.9047 万元;
(四)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五)法定代表人:刘正均;
(六)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
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
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
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
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目标公司长沙三兆实际经营情况,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长沙三兆拟与
中信金融资产签署《差补暨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
乙方: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
丙方: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一)根据目标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甲方要求乙方收购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
权的5%(股权收购款对应的投资本金为3,400万元),乙方本应于原定日期支付完毕。
现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后,给予乙方延期12个月支付,该股权收购对价仍应
按照《差补暨收购协议》约定计算,乙方应于本次调整签约生效前先行支付100万元。
(二)乙方应于2026年4月、2026年6月支付的股权维持费,甲方同意乙方延期
付。
(三)因乙方未有在原定日期依约支付股权收购对价及股权维持费而产生的违
约金,按照《差补暨收购协议》第11条违约责任约定计算违约金至本协议生效之日
止,该违约金应在2028年4月15日前支付。
(四)公司为目标公司长沙三兆与中信金融资产的合作事项提供担保,涉及的
金额、期限等均保持不变,即公司、长沙三兆继续为中信金融资产股权处置所得与
其应收款项的差额承担补足义务,长沙三兆以其名下长沙黄兴步行街南段商铺、车
位,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马尾誉海大厦办公用
房、商铺、车位继续为公司承担的股权收购义务及股权处置差额补足义务提供抵押
担保;长沙三兆以抵押南段商铺、车位对应的租金应收账款继续为公司承担的股权
收购义务及股权处置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长沙三兆拟与中信金融资产签署补充协议,同意延期支付股权回购
款及股权维持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