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9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 过现 场 和网 络 投 票的 股东( 或 授权 代 表, 下同) 146 人, 代 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8,27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5.48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721,66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1,758,66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37,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721,6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8%。
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8,891,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2%。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8,890,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8,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396%;反对 10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69%;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5,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4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5,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519%;反对 1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89%;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2%。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慈溪市耀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鼎耀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07,241,600 股,在审议
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其表决权数量已在本议案投票的表决权总数中剔除。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8,884,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