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6-01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路130号)。
方式和方法已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53,825,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5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1,35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42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30 人,代表股份 55,185,3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467%。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1,359,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1%。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1,35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421%。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1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5829%;反对 4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1957%;弃权 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14%。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5094%;反对 4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1957%;弃权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50%。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9360%;反对 43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9235%;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05%。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6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1412%;反对 4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4.1081%;弃权 2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06%。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2740%;反对 4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3060%;弃权 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00%。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5535%;反对 44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0342%;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23%。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6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3.1776%;反对 4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0791%;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3.4719%;反对 4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4.6892%;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89%。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
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