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3 0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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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6-025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103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6,221,420股,占
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7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1名,所持具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769,649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0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0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0名,
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66,446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9%。
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远程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717,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3,34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804%;反对 239,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532%;弃权 33,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749,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25,34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737%;反对 239,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532%;弃权 1,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的 到 期 兑 付 工 作 , 并 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金轮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
公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轮转债”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起开始转股,自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 222,372,010 股。
   综上情况,公司的总股本由 20,658.8727 万股增至 22,237.2010 万股,公司
的注册资本由 20,658.8727 万元变更为 22,237.2010 万元。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
致公司股本变更,注册资本需相应进行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改,制定新的章程。
   《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公司控股股东为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              公司控股股东为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表决情况:同意 87,715,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1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0,94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034%;反对 239,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301%;弃权 36,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3 以上
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743,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18,84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235%;反对 245,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803%;弃权 1,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五)《关于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711,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86,84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302%;反对 277,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736%;弃权 1,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674,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50,24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061%;反对 314,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977%;弃权 1,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997,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50,24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061%;反对 314,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977%;弃权 1,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物产中大
(浙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八)《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710,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85,84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148%;反对 277,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736%;弃权 2,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116%。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张豪东律师和雷梓霆律师通过现场及/或线上的方
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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