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对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
见
本次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
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二、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以 2026 年 5 月 12 日为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87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976.90 万份,向符合条件的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