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1 证券简称:黄山谷捷 公告编号:2026-022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
大楼三楼会议室
开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58,619,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3.2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2,9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6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15,719,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649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329,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329,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11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55,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0.7183%;反对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9.190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了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4.7568%;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4.7568%;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4.6657%;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46,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6,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7.8943%;反对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1.6198%;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4.6657%;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分区域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4.6657%;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胡承伟律师、袁宁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黄山谷捷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
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