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55 证券简称: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6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把握
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审议并披露了《拟
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4),拟在宁波市北仑区
投资建设“新能源三电系统及轻量化零部件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计
划用地面积约 40 亩,项目总投资约 2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1.44 亿
元人民币。
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招拍挂”方式,竞拍取得
位于北仑区大碶街道灵峰产业园、编号为北仑区大碶街道 ZB13-06-45d-1 地块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项目建设。2026 年 5 月 11 日,公司与宁波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合
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29,963,300 元(大写:贰仟玖佰玖拾陆万叁仟叁佰元整)。
公司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系
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署的《新能源三电系统及轻量化零部件研发
中心和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投资进展性事项。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上
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按照《重组办法》《持续监管办法》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的标准予以认定。上市公司使用现金购买与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相关的土
地、厂房、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行为,
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因此,公司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
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尚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积极推进,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 700 号行政中心太河商务楼
性质:地方政府部门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ZB13-06-45d-1 地块)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价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拍挂程序。最终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29,963,300 元(大
写:贰仟玖佰玖拾陆万叁仟叁佰元整)。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项下出让宗地面积为 26,634 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 50 年,按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29,963,300 元(大写:贰
仟玖佰玖拾陆万叁仟叁佰元整)。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出让
宗地规划条件。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利用土地,不
得擅自改变。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建设“新能源三电系统及轻量化零部件
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项目”,本次投资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优化产品结构、
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三
电系统及轻量化零部件领域的产能规模和研发能力,有利于公司把握新能源产
业发展机遇,实现可持续稳定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
稳定,融资渠道多样,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从长
期来看,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七、风险提示
批、备案,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设过程中,受政策变化、市场行情、宏观经济、工艺技术等因素影响,同时存在
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存在项目无法按计划推进或实施效果不
及预期的风险;
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理性投资。
八、备查文件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