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28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芯
微”)股东黄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2,4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3%,上述
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黄旭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43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5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其中,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3%。
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所持公司股份变化
的,相应期间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黄旭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62,430,000股
持股比例 14.8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62,43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黄旭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43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53%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209,946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43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4 日~2026 年 9 月 3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注:1、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6,43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3%。
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黄旭先生承诺:
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本人所持瑞芯微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
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期间可转让股份额度及减
持底价下限做相应调整,且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股份锁定承诺期限
(3)
届满后,本人将向瑞芯微申报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瑞芯微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人直接加间接所持有的瑞芯微股票被质押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人所
持有的瑞芯微股份被出售的,本人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瑞芯
微,并督促瑞芯微对相应情形公告。
理本次发行前其本人持有的瑞芯微股份,也不由瑞芯微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
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
向瑞芯微申报持有的瑞芯微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本人持有瑞芯微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瑞芯微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本人持有的瑞芯微股份;
(3)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本人承诺不减持瑞芯微股份: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
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未满三个月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
(4)本
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现持有瑞芯微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现持有瑞芯微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
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