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46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 2022 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司 2025 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2025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案)》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1 亿元。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6 亿元。
后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6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2025 年度营业收入均未达到 2022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各归属期公司业绩考
核目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0.00 万股均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二)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5 年激
励计划》”)和《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 17 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
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5.48 万股。鉴于 6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为 C,其当期不得归属的 1.7472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因此,激励对象由 239 人调整为 222 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27.2272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
中有 1 位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目前有 5 位核心
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2022 年激励计划》
《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本次作废、调整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
程序,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离职人员中有 1 位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目前有
《2025 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本次作废后,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将实施完毕。
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