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元智
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智慧”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浙商证券就正元智慧募集资金账
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以下简称“本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余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至 2026 年 冻结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
正元智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190536*******0805 36,240,586.58 5,110,157.09
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仓前支行
二、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根据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等材料,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因山东猫之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针
对与公司关于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所致。
财产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
义务的裁判。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解除被冻结账户的异常状况,并通过与
法院、申请执行人等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意见,妥善解决上述
事宜,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6 年 5 月 9 日,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11.02 万元,占公司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7%,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该冻结事项与公司募投项目无关,不存在募集资金账户违规支付情况,不
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被冻结资金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及上述涉及资金冻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其他资金均可正常使用,不
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正常投入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11.02 万元,占公司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7%,占比较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除被冻结资金外,账户内其他资金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浙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及是否产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华 佳 段鸿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