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1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5
债券代码:123235 债券简称:亿田转债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亿顺投资”)、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
旺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9 月 2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
体情况如下:
总股本的 2.19%,总股本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10 日数据,下同)的股东亿顺投资
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总股本的 2.32%)的股东亿旺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208,256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后总股本的 2.32%)。
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的 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后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亿顺投资、亿旺投资出
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亿顺投资 3,980,198 2.19%
亿旺投资 4,208,256 2.32%
合计 8,188,454 4.51%
注:本公告中股份比例的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
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9 月 2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内进行。
(1)亿顺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9,34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6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
数不超过 158,5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09%),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1,080,84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60%)。
(2)亿旺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208,256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3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
数不超过 1,657,365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40%)。
(3)上述股东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5,447,596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3.00%),减持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则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亿顺投资、亿旺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
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
企业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本企业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
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司披露
并提示公司予以公告。
(2)在任何情况下,本企业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企业承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企业违反该项
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
公司有权从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企业应上缴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
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持股意向、承诺
一致,以上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情况。
年年均净利润的 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符合《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