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与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为保
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第六
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ZHANG JINSHAN 先生(董事长)、孟德庆先生、王志瑾先
生、陆春先生、张娟女士
独立董事:沈晓良先生、冯扬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唐仲慧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贺云扬女士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
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含 1 名会计专业人士。公
司 3 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
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中,董事 ZHANG
JINSHAN 先生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直接负责人曾于 2023 年 12 月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
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ZHANG JINSHAN
先生为公司创始人,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在公司的产品、技术、市场、政策等
方面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履职经验,在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等
重大方面发挥突出作用,且已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积极整改。本次
提名选举系出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运行的考虑,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与治理
水平。除上述情形外,其余董事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ZHANG JINSHAN 先生(主任委员)、陆春先生、沈晓良先
生
审计委员会:冯扬先生(主任委员)、唐仲慧先生、王志瑾先生
提名委员会:沈晓良先生(主任委员)、ZHANG JINSHAN 先生、冯扬先
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唐仲慧先生(主任委员)、ZHANG JINSHAN 先生、
沈晓良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 3 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
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冯扬先生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且审计委员会
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ZHANG JINSHAN 先生
副总经理:陆春先生、王楠女士、伍锦贤女士、李晓晟先生
财务总监:王楠女士
董事会秘书:严帅先生
审计部负责人:沈豪星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刘保花女士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任期 3 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审计部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
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控制人 ZHANG JINSHAN 先生将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
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
度明确划分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制定清晰的授权体系与决策程序,
确 保 所 有 重大 事 项 均严 格履 行 董 事会 或 股东 会的审 议流程 。同 时 ZHANG
JINSHAN 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领导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熟知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其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
于统一决策与执行,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确保公司长期战略顺利实施,避免因职
责分离可能带来的方向偏差或执行延迟。公司将持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断优化治理结构,有效防范
治理风险,保障公司的独立性。
严帅先生及刘保花女士均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具
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年限。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1-50322662
传 真:021-50322661
电子邮箱:investor@phichem.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邮政编码:201908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任职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
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屠斌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回购增持承诺事项。
先生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但继续在公司任职,并继续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宋述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85,13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7%;持有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 8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宋述国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回
购增持承诺事项,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其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
内的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邱晓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80,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3%。邱晓生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回购增持承诺事项,其股份变
动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本人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
师范大学化学系,1987 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取得理
学硕士学位,1993 年毕业于美国密歇根大学,取得化学博士学位,2002 年创立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飞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飞凯美国有限公司董事、TAHOE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上海珅凯新材
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凯昀光电材料有限
公司董事、苏州爱科隆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以及 Diablo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ZHANG JINSHAN 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5.73%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现任董事张娟女士为叔侄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海大学硕士学位。曾于 2011 年-2014 年担任中科院浦东院士活动中心主任,
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2025 年担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14 年-2024 年先后担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监、合伙人、副
总裁、管理合伙人(其中,2014 年-2018 年担任总监,2018 年-2023 年担任合伙
人,2023 年-2024 年担任副总裁、管理合伙人)。2018 年至今先后担任上海半导
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监、董事总经理、总裁(其中,2018 年-2021
年担任总监,2022 年-2023 年担任董事总经理,2023 年起担任总裁),现任公司
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孟德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普华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金达控股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08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汇银智慧社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月至今,任上海无花果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务顾问;2020 年 6 月
至 2025 年 12 月担任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药晟恒口
腔医疗器械(广东)有限公司监事、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志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 2001 年-2005 年就职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2005 年-2007
年就职于沛科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资深工程师,销售经理等职务。2007 年
起任职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上海珅凯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
理、上海凯昀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苏
州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以及飞凯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陆春先生持有公司 293,625 股股份,持有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4,700 股,与持有公司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盛凯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罗赫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罗锘(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聚迹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飞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以及 Diablo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现任董事长 ZHANG JINSHAN 先生为叔侄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士。2007 年起至今先后任职本公司、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其中,2007
年-2010 年任职本公司并担任市场部经理,2010 年-2012 年任职上海博华国际展
览有限公司并担任 CPhl 项目组市场主管,2012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任公
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企业策划部总监、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贺云扬女士持有公司 1,400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2 年-2003 年担任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 年
-2006 年担任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助理经理,2006 年-2013 年担任香港艾美斯上海
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市场总监,2013 年-2016 年担任上海颐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6 年-2021 年担任 Nepes Corporation 中国区业务总经理。2021 年
起至今担任上海集成电路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起至今担任
嘉善复旦研究院院长助理,2025 年 11 月至今担任上海新复安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担任嘉善复研科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6 年 4 月至今
担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晓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大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就职于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新华商金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上海
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担任中国港能
智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2 月兼任上海锺炜科
技工程有限公司高级财务顾问;2021 年 1 月起至今担任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 2024 年 2 月担任杭州鼎腾实业有限公司高级财务
顾问;2024 年 3 月至今担任浙江力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冯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九三学社上海市第十八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专门委员会
委员。曾于 1994 年-1995 年在上海东海出租汽车公司任职,1995 年-1998 年担任
上海市江南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 年-2018 年担任上海市天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0 年起至今兼任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1 年起至今
兼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2 年起至今兼任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5
年起兼任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仲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于 2010 年-2011 年任职富登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2011
年-2021 年担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高
级经理,2022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任公司流程管理中心资深总监,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副总经理、运营总监,上海罗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伍锦贤女士持有公司 62,977 股股份,持有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4,700 股,与持有公司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学双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
曾于 2006 年-2010 年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2010
年-2015 年历任分众传媒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经理、副总监,2015 年-2018
年担任泰科电子高级审计员。2018 年 3 月起任职本公司,曾任公司财务总监,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
公司董事、上海凯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晓晟先生持有公司 41,767 股股份,持有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7,700 股,与持有公司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董事会办公室任职,负责投资者关系维护与管理工作;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
投资证券中心总监、深圳飞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凯创显示科技有限
公司监事、苏州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凯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
事、上海珅凯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昆山兴凯
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罗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安徽飞谚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严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7,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审计部负责人
沈豪星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学士。
年 3 月-2016 年 5 月担任东方表行(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审计师;2016 年 5 月-2019
年 10 月担任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9 年 12 月起任职本公司,
现任公司审计部资深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豪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5,4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证券事务代表
刘保花女士,199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金融学学士,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保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