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说明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支付现金购买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武汉医佳宝生物
材料有限公司 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经董事会审慎核查,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收购其所持有的医佳宝
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金额情况,相关指标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 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
项目 营业收入
孰高值 孰高值
标的公司 90%股权 76,950.00 76,950.00 27,862.70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 242,884.10 214,754.96 38,749.19
指标占比 31.68% 35.83% 71.91%
注: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根据上表测算结果,本次交易的营业收入指标超过 50%,按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形,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万世平,共同实际控制人均为万世
平、万正元父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
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