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支付现金购买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武汉医佳宝生物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医佳宝”)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
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
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
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
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重组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
易。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
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