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2
转债代码:123269 转债简称:金杨转债
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11 号),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9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
张 面 值 为人民 币 100 元 ,发行数 量 9,800,000 张,募 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 币
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
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14Z0003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号 拟投入金额
合计 163,000.00 97,434.67
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74,346,698.13 元,
少于《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募
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因此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进行调整。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根据《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及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7,558.65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总投 募集资金拟投 自筹资金预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资额 入金额 先投入金额
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结构
件项目(厦门)
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结构
件项目(孝感)
合计 163,000.00 97,434.67 17,558.65 17,558.65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 565.33 万元。在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47.58
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47.5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号
信息披露费用、发
他费用
合计 565.33 47.58 47.58
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本次置换募集资金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
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杨精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