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科测试: 2026-021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2 22: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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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98           证券简称:博科测试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室。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38,81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89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8,73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76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7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34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7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7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346%。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中,公司独立董
事袁章福先生、陈玉田先生和胡南薇女士通过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保荐代表人杨雯女士通过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青岛)
律师事务所孙志芹女士、王兆洋先生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79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413%;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32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79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413%;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32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79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413%;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5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79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116%;反对 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327%;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819%;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884%;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97%。
  就本议案的审议,张延伸、李景列、仝雷、田金、王永浩、北京博科景盛信
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Tong Li、TONG YAN 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
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79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819%;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884%;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819%;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884%;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97%。
  就本议案的审议,张延伸、李景列、仝雷、田金、王永浩、北京博科景盛信
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Tong Li、TONG YAN 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
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08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116%;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8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田金、王永浩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08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116%;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8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田金、王永浩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08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116%;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8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田金、王永浩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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