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1日在相关指定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
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能大厦五层会议室
士主持现场会议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42,498,469股,
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147,400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541,351,069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6人,代表股份181,418,91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4,773,88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7人,代表股份66,645,03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人,代表股份66,722,65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77,61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7人,代表股份66,645,03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09%。
关人士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议案 1.00《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221,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877%;弃权 3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24,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037%;反对 15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5%;弃权 3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79%。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议案 2.00《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224,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877%;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28,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090%;反对 15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5%;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议案 3.00《关于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224,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877%;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28,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090%;反对 15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5%;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议案 4.00《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206,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1000%;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09,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10%;反对 181,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0%;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7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议案 5.00《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209,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983%;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12,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57%;反对 178,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3%;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7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议案 6.00《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219,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932%;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22,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007%;反对 16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5%;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59%。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议案 7.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64,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917%;弃权 39,488,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6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68,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0.5681%;反对 16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3%;弃权 39,488,22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9.182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议案 8.00《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209,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988%;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12,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55%;反对 179,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6%;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59%。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议案 9.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95,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1060%;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99,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658%;反对192,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3%;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议案 10.00《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515,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1.0325%;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18,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1469%;反对1,873,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73%;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议案 11.00《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20,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0917%;弃权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4,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031%;反对16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3%;弃权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相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