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2 22: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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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于同日
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一并
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效表决权股份数 151,011,261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359%。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46,847,26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014%;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299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4,163,99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45%。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636,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18%;反对 347,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9%;
弃权 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399,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66%;反对 347,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5%;弃权 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632,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490%;反对 378,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5%;
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394,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34%;反对 378,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41%;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65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659%;反对 351,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9%;
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420,2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13%;反对 351,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33%;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638,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34%;反对 346,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7%;
弃权 2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401,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6%;反对 346,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6%;弃权 2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
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77,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896%;反对 2,729,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039,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584%;反对 2,729,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94%;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660,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674%;反对 347,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1%;
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422,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83%;反对 347,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01%;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706,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3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468,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176%。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ZHANG JINSHAN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693,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27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456,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02%。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孟德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690,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25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452,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688%。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王志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691,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2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453,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26%。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陆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691,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2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454,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34%。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张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以上五名当选非独立董事与三名当选独立董事及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
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贺云扬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已将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沈晓良先生、冯扬先生和
唐仲慧先生的资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前述三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无异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706,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36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469,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200%。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沈晓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691,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26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454,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39%。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冯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693,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2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456,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00%。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唐仲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以上三名当选独立董事与五名当选非独立董事及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
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贺云扬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唐方律师、卓海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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