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材
料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行设立股东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组织和记录等事宜。
三、本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股东权利。根据本行章程规定,于股权登记日在本行授信逾期的股东,
或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时,其
在股东会上暂停行使表决权。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六、除本行章程规定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外,本行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
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本行有权采取措施加
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可在股东会召开前,通过电子邮件(电
子邮箱:ir@bosc.cn)或现场登记,提交发言或质询问题。股东提交的发
言登记应包括股东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
议提案相关。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八、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
东的问题。
九、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除实行
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外,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
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或“√”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
括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十一、本行召开股东会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委托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十二、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股东会应办理参会签到手续并
领取代表证。请妥善保管代表证并在进入会场时主动出示,无代表证者谢
绝入场。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
十三、本行董事会聘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议程
时 间:2026 年 5 月 22 日 14:00
地 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 18 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 3 楼上海厅
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提案
三、报告事项
价报告;
四、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五、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投票表决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一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93 亿元,同比增长 2.69%。2025 年末,本集团
总资产 33,087.5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2.54%;不良贷款率 1.18%,与上年
末持平;集团拨备覆盖率 244.94%,资本充足率 14.00%。
在英国《银行家》杂志的“2025 年全球银行 1000 强”榜单中,按照
一级资本排名,本行列第 66 位,较上年上升 1 名。董事会获评中国上市公
司协会“2025 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
一、2025 年度工作回顾
(一)强化战略管理,绘就新一轮规划发展蓝图
研究编制“十五五”规划。统筹部署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系统
组织编制工作,全行共同参与形成规划,明确了“金融让生活更美好”的
企业使命及“成为有情怀、有价值、人才辈出、受人尊敬的金融伙伴”的
战略愿景。在五年发展目标基础上,提出到 2040 年的远景设想,形成了
“三步走”的分阶段实施步骤。构建六大战略布局,包括打造以早小硬为
特色的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以小微金融为特色的普惠金融服务
体系、以最佳客户体验为目标的交易银行服务体系、以撮合交易为引擎的
投资银行专业服务体系、以财富管理和消费金融为驱动的零售金融服务体
系、以服务社会民生为特色的养老金融体系。
实施规划配套改革。为了更好落地“十五五”规划,指导推进系列配
套改革。推动组织架构调整,新架构在总行层面更加聚焦“五篇大文章”,
在分支行层面体现“管理扁平、做强支行、深耕区域、转型发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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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相容的管理机制建设,完善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推进企业文化
焕新,引导全行更好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五要五不”,引导干部员工
坚守长期主义、专业主义、利他主义,树立“ONE BOS”理念,进一步激
活内生动能,凝聚发展合力。
强化集团化管理。董事会重视集团整体经营管理,定期审议并表管理
报告,强化集团统筹协同,发挥协同效应,提升管理合力。研究上银国际
股权变更事宜,促进香港子公司分业、稳健经营,并推进落实上银国际瘦
身健体。“一行一策”推进村镇银行改革,年内完成江宁上银村镇银行改
革,明确其余 3 家村镇银行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改革。
(二)深化专业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创新转型发展
提升公司业务转型专业能力。围绕深耕区域经济、融入场景生态、加
强特色培育,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发展。提升区域服务对接力度,推进重大
项目建设落地,上海地区市级国企贷款余额实现稳步增长。强化渠道场景
建设,全面融入商协会场景生态,深化与商协会战略合作。推进特色业务
体系化布局,科技金融加强专营机制建设和产品创新升级,绿色金融深耕
深绿产业上下游供应链,普惠金融积极布局场景、优化业务策略,跨境业
务加强场景服务驱动。科技贷款投放增长 28.32%,绿色贷款稳健增长,普
惠贷款止跌回升,离岸业务增量扩面。
提升零售业务发展质效。把握促消费政策与资本市场发展机遇,推进
零售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大力拓展消费金融,抓住重点领域消费增长机遇,
强化渠道合作,提升产品服务对接力度,住房按揭贷款增速超过市场平均,
新能源汽车消费贷款较快增长。深化客户经营,围绕客户财富管理需求,
加强分层分类联动经营,月日均 AUM30 万元及以上客户数、月日均 AUM800
万元及以上客户数分别增长 6.67%、10.11%。加快发展非金融服务,拓展“美
好工作室”,深入打造养老金融品牌,管理养老金客户 AUM 增长 7.43%。
推进金市同业优化发展。聚焦专业能力建设,推进金市同业业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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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能级、稳定价值贡献。加强投研能力,把握市场趋势,促进资产负债
策略动态优化,付息率同比下降。提升核心交易能力,交易策略强化跨市
场、跨品种联动,核心交易收益较快增长。加强客户经营能力,大力培育
外汇和贵金属等特色、打造代客品牌,深化业务协同、拓展托管业务规模,
外汇衍生品收入较快增长,ETF 基金托管规模居城商行首位。
加强数字转型能力建设。推进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顺利上线投产智芯
工程、慧信工程,为后续数智化转型奠定基础。加强数据赋能,推进“五
篇大文章”源头数据治理,深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成为国家级高质量数
据建设先行先试单位。推进业技数融合,赋能展业、支撑管理,本行司库
系统实现全面数字化模块运营,推动服务规模与效能双提升;积极推进探
索基于数据驱动的长尾客群经营机制。
(三)加强资本、风险和合规管理,筑牢安全发展防线
持续加强资本管理。定期审议资本管理情况报告、第三支柱信息披露
报告,组织开展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深化结构调整、定价管理、中收拓展
等管理举措,提升资本内生积累能力。强化资本管理与监测,推进资本管
理融入业务管理、合理配置业务资源,有效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做好资本
补充前瞻性研究与安排,推进优化融资结构,2025 年内完成 200 亿元优先
股赎回和 100 亿元永续债发行。年末资本充足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审议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基本规定,对接新治
理架构完善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架构,落实风险管理全面性和穿透性。审议
修订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健全业务治理体系。把握
战略导向和稳健审慎风险导向,评估调整风险偏好定量指标设置,强化风
险早期识别功能。完善授信政策,深化客户经营,强化业务结构调整,提
升资产配置效率。加强偏好、限额、战略目标体系、授信政策执行监测和
管控,强化集团风险偏好传导和纠偏管理,引导业务在合规前提下高质量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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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全面风险管控措施。持续深化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严控不良
资产生成,推动化解处置;强化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互联网贷款等重
点领域风险防控。强化利率风险管理,规范委外投资。完善银行账簿利率
风险限额体系,加强债券久期管理。完善流动性风险计量监测体系,强化
压力测试,积极拓展中长期资金来源,保持流动性状况平稳。细化集团操
作风险管理机制,强化操作风险偏好传导,主要指标符合偏好。加强客户
尽职调查管理,强化客户和交易信息治理,提升可疑交易甄别质效,未发
生内部洗钱案件。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国别风险等均保持可控。
加强合规内控建设。审议修订合规管理基本规定,优化合规管理架构,
进一步规范合规管理流程。部署推进法治和合规文化建设,持续深化合规
管理体系建设,延伸标准化工作规范,聚焦重点领域完善协同工作机制。
督促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强化问责管理,推进长效整改。实施内部控制、
合规风险管理、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案件防控等领域评估,提升内控和合
规管理能力,全行内部控制运行良好、合规风险总体可控。
加强审计监督。定期审议年度内审项目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报告以及
专项审计报告,督导内审发现问题整改,深化内部审计质量评估,促进内
审有效发挥三道防线监督作用。审议修订内部审计章程,聘任总审计师,
完善内部审计体系,有效衔接监事会改革要求。推进外部审计师履职评价,
完成外部审计机构续聘,完善外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沟通机制,
加强外审建议整改落实,促进完善经营管理和内控管理。
(四)推进治理改革,持续提升治理有效性
顺利实施董事会换届。依法合规完成董事长变更等治理程序。与主要
股东沟通提名董事人选,制定适应未来发展的换届方案,满足董事会专业
化、多元化建设要求,年内完成董事会换届。综合考虑专门委员会职责以
及董事专业、特长等,组建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持续发挥专门委员
会专业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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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监事会改革落地。根据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安排,统筹推进监事
会改革,按时完成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章程获监管核准并完成工商备案
手续,监事会相应撤销,改革工作落地。研究制定和实施审计委员会承接
监事会职权方案,支持审计委员会有效运作。结合改革情况,系统修订完
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建立起新治理结构下的治理运行体系。
优化董事会运行机制。董事会建立审议事项清单,完善年度议案清单
管理机制,合理安排董事会议题,加强议案管理,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
程序,及时科学审慎决策。2025 年,董事会召开 12 次会议,审议、听取、
审阅 135 项议题和报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合计召开 38 次会议,审议、听
取、审阅 142 项议题和报告;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 次,研究重大关联
交易、外部审计、独立董事履职等事项,董事会决策运行规范高效。
强化董事履职。结合监管动态、治理变化等,完善多元化的董事培训,
提升董事履职能力。持续丰富董事履职形式,组织董事广泛参与工作会议、
工作座谈会等会议活动,开展董事调研,组织董事赴经营单位考察,促进
董事深入了解和把握战略落地情况和执行成效。持续丰富董事知情信息,
投保新一轮责任险,完善履职支持保障。完善董事建议意见采纳落实督办
机制,本行及时反馈采纳落实情况,提升董事履职质效。加强董事履职管
理和评价,完善董事履职记录,2025 年全体董事的董事会现场会议平均亲
自出席率 97%,各位董事均能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履行职责,履职评
价结果均为称职。
加强高管团队建设。强化高管人员选任和资格审核,2025年内新聘两
位高管人员,厚实高管团队力量,促进经营管理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有
力推动规划实施。开展新的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充实职业经理人队伍。
完善职业经理人和高管考核机制,提升考核传导力度,强化激励约束,引
导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深化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加强主要股东评估,完善评估方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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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股东资质和履职履约情况,强化股东沟通,提示督促改进,提升评估
工作实效。根据监管规定变化,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程,完
善董事、高管相关关联交易管理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效率。持
续落实股东穿透管理和关联方核查,强化业务端关联方识别,提升关联方
名单管理有效性。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加强关联交易备案管理,定期听取
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关注关联交易公允性,保障关联交易依法合规。持续
优化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功能,提升关联交易管理质效。
(五)推动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
审议高级管理层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计划,分析研判
面临形势,把握重点指标推进情况,评估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执行成效,
以更好推动全行发展为导向,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举措,包括推进业
务领域审查覆盖提升、深化溯源改进、强化全流程过程管理等,促进合规
经营和优质服务。
践行社会责任。积极推进融入地方经济建设,支持国家和区域战略实
施,深耕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民生普惠、
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持续深化绿色运营,加强智慧楼宇、零碳园
区、绿色网点建设,倡导绿色行为,促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支持金融
科技投入,以客户为中心,深化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服务功能、流程,
致力提供最佳客户体验。打造对口帮扶公益品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促进帮扶地区乡村振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支持赈灾救济,展示价值情
怀。关注、识别和回应利益相关方期望,推动与利益相关方共同成长。
持续完善 ESG 信息披露。深化社会责任报告向 ESG 报告转型,对照外
部评级体系,重点完善重要性议题识别与分析、绿色金融、环境和气候风
险管理、绿色运营等报告内容,突出服务国家和地方战略,做好“五篇大
文章”等内容,体现本行可持续发展成效。同时,由第三方机构持续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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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部分指标出具独立鉴证报告,增加鉴证指标,进一步提升报告公信力。
入选央视财经“中国 ESG 上市公司国企先锋 100”“长三角 ESG•先锋 100”
榜单,获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
(六)完善市值管理,进一步提升投资价值认同
推进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审议制定市值管理办法、估值提升计划,提
升市值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市值管理措施运用,坚持稳健可持续的
分红政策,实施年度和中期分红,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稳步提升,持续增强
投资者获得感,获市场和监管认可;推进股东、董监高等实施增持,较好
稳定市场预期。
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审议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化
信息披露规定实施情况自评,有效保障合规披露。把握市场逻辑,丰富分
析和展示维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深化投关工作,定期举办业绩说
明会,开展特色专题投关活动,强化主动交流,提升沟通力度和覆盖面,
增强投资者价值认同。股票日均交易量实现较大增长。投关工作获“杰出
IR 公司”等奖项。
二、2026 年度工作计划
势变化给银行经营管理带来新的挑战,董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正确政绩
观为引领,锚定战略方向,强化战略推进管理,进一步服务实体、深耕区
域、培育特色,深化创新转型发展,释放经营管理效能,确保新规划开好
局、起好步。
(一)强化战略推进管理,提升战略执行质效
深入开展规划宣导,促进全行深刻理解新规划,推进规划执行落地。
指导推进各板块、各单位编制分子战略,深入研究经营环境、监管态势、
区域市场、行业趋势,分析关键问题和制约环境,将总战略目标、举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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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战略中分解落实、强化衔接。根据规划部署审定 2026 年度经营计划,
强化与战略规划衔接,优化考核与资源配置政策,强化过程管理,保障经
营计划顺利推进。探索战略检视会、外部评估等战略管理机制,定期开展
战略评估和执行纠偏,强化战略引导力、执行力。
(二)加快推进创新转型发展,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围绕战略布局,优化业务结构,强化特色培育,全力推动创新转型发
展。科技金融聚焦专营机制和专业能力建设,推进以早小硬为特色的全生
命周期服务落地。普惠金融聚焦场景、生态建设提升发展能级,推动打造
小微客户一体化服务。交易银行持续建设基础结算服务体系,围绕客户体
验提升持续打造拳头产品。投资银行推进撮合交易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撮
合业务,提升价值创造。零售金融以服务客户全生命周期需求打造客户经
营体系,聚焦大消费拓展,做强特色品牌。养老金融深化“金融+民生”
跨界融合,构建开放共赢生态体系。
(三)深化数智化转型,提升经营管理能级
持续加大信息科技投入,赋能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加快推进“人工
智能+”行动全面落地,深化技术攻关与试点验证,加快构建覆盖营销、
风控、运营等多场景的共性技术能力底座,拓展 AI 技术在客户经营、风险
控制和运营管理等核心场景的应用广度与深度,推动智能化能力由单点赋
能向系统性重构转变。强化技术与场景的深度耦合,推进核心金融服务无
缝嵌入客户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关键环节。建立数字
化转型的管理体系和分层决策机制,推进构建以客户体验为核心的指标体
系,形成管理闭环。推进业技数融合,深化架构、组织、考核、人才等多
方面融合,赋能业务价值提升。
(四)加强风险合规管理,赋能稳健经营发展
秉持“坚守底线、赋能发展”的风险文化,评估调整风险偏好、限额
方案。围绕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全领域风险管理,持续深化风险主动管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一
控措施。深化从问题发现到整改问责协同贯通的合规管理体系,聚焦关键
领域,纵深推进落实长效整改。完善消保标准化管理,强化前瞻性管理,
提升事中管理能力,持续提升消保质效。强化全流程审计质控体系,推动
赋能型审计转型,提升审计成果转化与价值释放。
(五)深入落实公司治理改革,有效提升治理水平
根据“三会一层”到“两会一层”的治理架构变化,进一步研究完善
公司治理运行机制,相应修订行内管理制度,提升治理效率。加强董事会
自身建设,深化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完善议案清单管理机制,强化董事
考察调研,开展多层次董事培训,加强履职管理和评价,完善董事与本行
沟通交流机制,提升董事履职全方位保障。强化对子公司穿透管理,指导
子公司完善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落地公司治理改革要求。推进落实监管
公司治理评估和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发现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
(六)完善市值管理体系,促进投资价值提升
强化对市值管理制度、估值提升计划以及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
行情况的评估,契合新一轮规划发展方向和市场关切,适时制定新的行动
方案或计划,确定具体、可执行的工作措施。制订新一轮股东回报规划,
明确回报内容,提升投资者回报和获得感。深化投关、信披一体化建设,
把握市场逻辑,提升价值展示和传导成效,稳定投资者预期和信心。完善
ESG 管理体系,推动 ESG 相关议题发展,提升可持续发展成效和信息披露
质量。加强市值管理措施探索、研究和应用,持续提升市值管理水平。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
审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二
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各位股东:
根据经审计的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行财务报表,本行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22,215,644 千元,扣除优先股股息 804,000 千元后,可供
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 21,411,644 千元。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号)规定,提取一般准备 2,500,000 千元;
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送末期现金股利 2.20 元
(含税);
本提案已经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
审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三
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
资本管理规划的提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本行资本管理,保持资本水平平稳充足,有效发挥资本
在业务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为股东提供稳健回报,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等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业务发展规划,本行制订了《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6-2028 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提案已经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
审议。
附件: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6-2028 年)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三
附件: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
(2026-2028 年)
为进一步加强资本管理工作,保持资本水平稳健充足,有力支撑本行
业务发展需要并满足股东回报要求,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变化,根据监管
有关规定和本行发展规划,特制定《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
(2026-2028 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考虑因素
(一)外部经营形势
近年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保持韧性,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协同发
力,精准支持实体经济重点领域,持续为内需扩大和产业结构升级提供支
撑。货币政策延续适度宽松基调,强化逆周期调节与结构性引导;财政政
策更加积极有效,着力扩大内需、支持科技创新与中小微企业发展;资本
新规落地后银行业资本约束有所增强,推动银行资本管理从满足合规底线
向主动精细化管理转变。
未来三年,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球经济与贸易增速放缓,地缘
政治局势动荡加剧不确定性。国内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持续深化,传统动能
加快升级改造,新质生产力正在加速形成,经济结构向智能化、绿色化方
向演进。银行业务结构调整,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大,将持续带来更
多资本消耗,对银行内生资本补充、资本精细化管理与配置提出更高要求。
(二)经营发展需要
综合分析当前及未来宏观形势、监管政策、同业情况等因素,充分考
虑本行聚焦高质量发展与核心竞争力提升,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与实体经
济,实现资产规模稳步增长、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的发展需求。
新一轮规划期内,落实本行“十五五”战略规划发展目标,保持稳健
审慎、相对合理的各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结构,稳定盈利能力、夯实利润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三
留存积累,合理安排分红水平、提供稳健股东回报,同时,在监管合规要
求的基础上,保有适当的资本缓冲,确保未来三年中资本水平有力支撑业
务发展,进一步夯实长期稳健经营基础。
二、资本管理目标
立足外部形势和内部经营变化,平衡好服务实体经济与自身稳健发展
的关系,前瞻做好资本储备,为落实宏观政策要求、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
提供坚实的资本支撑。
(一)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国内商业银行应满足核心一级
资本充足率 7.5%、一级资本充足率 8.5%、资本充足率 10.5%的最低要求。
此外,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规定,本行作为第
一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适用 0.25%的附加资本要求(由核心一级资本
满足)。即,本行的资本监管要求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7.75%、一级
资本充足率≥8.75%、资本充足率≥10.75%。
(二)设置一定资本缓冲
按照稳健审慎的总体原则,综合考虑监管第二支柱附加资本及压力测
试等要求,同时保持资本管理目标与经营发展规划相适应,确保支撑新一
轮规划期内业务稳步发展,持续提升资本风险抵御能力,在满足最低资本
监管要求的基础上,设置一定的资本缓冲区间。
新一轮规划期内,本行资本管理目标中,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较监管
要求提升 0.75 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较监管要求提升
≥8.5%、一级资本充足率≥9.0%、资本充足率≥11.0%。
标。如规划期内监管部门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要求,且高于上述资本管理
目标的,本行应重新评估并相应调整。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三
三、资本补充机制
为达到上述资本管理目标,结合业务发展规划,新一轮规划期内,本
行将采取内源性资本补充与外源性资本补充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完善资本
补充机制,多渠道筹集资本,不断优化资本结构,保持稳健的资本充足率
水平。
(一)内源性资本补充
坚持内源性积累在资本补充中的基础地位,通过加强经营管理,提升
经营业绩,保持稳定盈利能力和合理分红水平,不断增强资本内生积累和
内源补充能力。
(二)外源性资本补充
资本市场走势,稳步推进可转债转股工作,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过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优先股等方式,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情况,动态决策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等,维持资本充足水平。
态,积极开展外源性资本补充工具研究,探索运用其他创新资本工具进行
资本补充,进一步完善多元资本补充机制。
四、资本管理措施
(一)深化资本预算管理,加强动态与前瞻管理
做好资本规划与经营计划的统筹衔接,依据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科
学制定风险加权资产年度预算,合理设定全行总量限额及各业务条线分项
限额,年内持续开展动态监测、预警提醒、超限处理等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有效把控资产投放节奏与资本耗用进度。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三
建立资本使用效率与资本充足水平的常态化监测和分析机制,动态调
整业务策略和管理举措,前瞻性制定资本补充计划,确保资本水平持续满
足监管合规要求及规划管理要求,夯实长期稳健经营基础。
(二)提升资本计量水平,健全资本充足评估体系
持续完善资本计量相关系统功能,提升基础数据质量和线上化水平,
常态化推进专项数据治理和重点产品管理,加强对无效、低效资本占用的
管控和清理。稳步推进资本计量高级法准备工作,提升资本精细化计量管
理水平。
持续深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开展全面风险状况评估,重点监测
分析各类风险对资本充足水平的传导影响,确保资本总量与结构同全行主
要风险敞口、风险管理能力及业务发展要求相适配。
(三)推动业务结构优化,实现资本内生性发展
加强考核引领,持续强化资本约束与激励传导机制,不断完善基于风
险调整后收益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将资本管理深度嵌入业务全流程,引
导各业务条线和经营单位持续优化业务与客户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及
资本回报水平。
同时,推动向轻资本化转型,积极促进资本节约,牢固树立资本节约
理念,坚定不移走资本节约、效益优先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实现资本内生
性发展。
(四)完善资本应急预案,提升资本风险抵御能力
充分考虑各种压力情景,定期开展资本压力测试,模拟不同压力程度
下可能承受的各类风险冲击,评估资本关键指标的承压能力,持续完善资
本应急和补充预案。
当各级资本充足率临近或未达管理目标要求时,在加强内部管控方
面,通过限制股权投资、限制重要资本性支出、控制风险资产增长、管控
利润留存比例、对资本工具进行减记或转为普通股等,酌情采取风险缓释
措施。同时,在拓展资本补充渠道方面,通过发行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等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三
资本工具,前瞻制定资本补充计划,确保资本水平持续达标且运行平稳,
不断提升资本风险抵御能力。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四
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
各位股东: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在充分
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本行制订了《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提案已经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
审议。
附件: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四
附件: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2026-2028 年)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正)》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
修订)》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制订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具体
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原则
本行的股东回报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相关政策应保持连续性
和稳定性,同时兼顾本行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本行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
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本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
管要求以及本行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二、制订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在综合分析银行业经营环境、股东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
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本行将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
资本需求、盈利规模、所处发展阶段和自身流动性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
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二者间的关系,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
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并保持回报机制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三、本行2026-2028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本行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并且在本行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本行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进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四
行股利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本行可进行中期分红。
(二)2026-2028年度,本行在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条件下,
在当年盈利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根据
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并在满足本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平均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股利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综合考虑本行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竞争优势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股利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40%。
(四)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本行董事会可以提出股票
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订、执行和调整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一)本行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本行章程及本行具
体情况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充分听取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实施。
(二)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监管政策重大变化,或者
本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本行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本行自身经营状况
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行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三)本行因前述特殊情况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的利润分
配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由独立董事发
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本行未按股东回报规划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在年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具体原因、留存收益的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明确意
见。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所述股东回报为普通股股东回报。本规划未尽事宜须按照相关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四
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行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本行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五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提案
各位股东:
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规定,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该会计
师事务所的相关成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 5 年。5 年届满,根据会计师事
务所前期审计质量情况、股东评价、金融监管部门的意见等,金融企业经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用年限不超过 8 年,
在上述年限内可以不再招标。
经过招标,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自 2024 年起担任本行外部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
服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开展了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经
评估,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审计过程中,投入合理充足的审计资源,按照审
计计划推进实施审计工作,按时出具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发表审计意见,
符合《管理办法》续聘要求。
鉴于上述情况,拟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
至 2026 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毕马威华振为本行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季度财务报表商定程序、年度内控审计及标书约定
的增值服务等,合计费用为人民币 514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
年度财务报表审阅、季度财务报表执行商定程序费用为人民币 454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上述费用包括有关的人工费用、差旅费
用、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本提案已经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
审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一
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要
求,对 2025 年度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履职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2025 年度董
事履职评价对象包括 16 名现任董事及 1 名离任董事,其中执行董事 2 名、
职工董事 1 名、非执行董事 8 名(含离任非执行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6
名。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全体董事能够切实履行忠实义务,严格保守本行商业秘密,报告期内
未收到监管机构针对董事违背忠实义务的处罚。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全体董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持续了解本行重大经
营管理事项,主动关注监管机构等主体对本行的评价,按要求出席董事会
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依法合规参会议事,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审慎行使表决权,推动提升董事会决策质效。2025 年,全体董事的董事会
现场会议平均亲自出席率为 97%,各位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次
数均超过应当出席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部分因故无法亲自出席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能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在
本行工作的时间均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行工作的时间均不少于 20 个工作
日,符合监管规定。
(三)履职专业性情况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一
全体董事能够积极参加相关履职培训,持续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
识和基本素质。能够立足董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
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情况
全体董事能够认真践行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具备良好的品行、声
誉和守法合规记录,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
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五)履职合规性情况
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严格规范自身履
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董事与本行存在利益
冲突、违反关联交易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履职评价结果
根据全体董事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结合董事自评、互评,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全体董事能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以较高的专业水准促进董事会
科学决策能力的提升,为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发挥了
积极作用。
执行董事能够积极维护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中的核心地位,严格执行董
事会决议,确保董事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落实管理
层向董事会报告制度,支持董事会其他成员充分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和风险
信息,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和及时反馈。董事长能够领导本行加强
董事会建设,切实提升董事会履职质效。担任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的执
行董事能够在决策过程中落实党组织决定,促进党委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
息沟通,保障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
职工董事能够积极发挥自身对经营管理较为熟悉的优势,主动向董事
会报告、沟通本行经营情况,推动董事会更好地开展工作。能够就涉及职
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一
会议上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非执行董事能够从本行长远利益出发,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协助做好本行与股东的沟通工作,遵守股东行为监管相关
要求,公平对待全体股东,未发现将委派股东的利益置于本行和其他股东
利益之上的情形。
独立董事能够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主动了解本行经营运作情况,在
涉及本行董事提名、董事会换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利润分配方案、优
先股股息发放方案、重大关联交易、外审机构聘用等事项时发表客观、公
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二
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按照公司章程的
要求,对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
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行制度规
定,忠实诚信,积极维护本行、股东、员工以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本行保密制度、信息报告制度,或
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谋取私利或者损害本行利益等违反忠实义
务的行为。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遵循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加强战略
管理与执行,积极推进本行转型发展,加大风险管理力度。全体高级管理
人员均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并表管理、资本管理、风险管
理、内控合规、案件防控、关联交易管理、反洗钱管理、数据治理、消费
者权益保护、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重点领域的经营管理职
责,对董事会负责。
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
特此报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正强)
本人李正强,作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
尽职守,独立、客观、专业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效能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正强:男,1964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国民经
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
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水平对
外开放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兼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兼职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
院兼聘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实践教授。曾在中国证监会、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及大连商品交易所任职,
曾任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等职务。
本人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基本素质和良好的职业
道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及本行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本行董事会。经自查,本人确认保持了独立性,满足担任独立董事应具备
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参与决策并对会议事项发表意见,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2 次),审议、听取和审阅 135 项议案和报告;召开 3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11 项提案,听取 5 项报告。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独立
董事 现场出席 书面传签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会 会次数
李正强 10 2 0 0 否 1/3
注:除特殊原因外,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部分因故无法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独立董事,均能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照本行章
程规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参加了本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本人通过出席相关会议、与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考察调研等方式
勤勉履职,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的要求,并及
时制作工作记录。
阅 142 项议题和报告;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
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现场出 书面传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董事 任职情况 席次数 签次数 次数
战略委员会委员
李正强 11 1 1 0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注:除特殊原因外,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部分因故无法亲自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能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照本行章程规
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积极参加各类会议,深入了解本行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及推进、
经营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科技、
绿色金融、内部审计、薪酬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情况,并通
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与外审沟通交流机制、重大关联交易事前研究
机制等方式,发挥在重点领域对董事会的专业支持职能。本行重视审计工
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
任委员,各位独立董事通过定期获取本行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
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在本行年度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本人会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
(二)在董事会会议等发表意见和参与表决情况、培训情况
门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通过听取高级管理人员汇报等形式,
持续深入了解掌握本行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及推进、经营管理、风险管理、
资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科技、绿色金融、内部审计、
薪酬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情况;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参与讨
论沟通,以审慎、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就战略规划、绩效考核
与薪酬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工
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并就提名董事、董事会换届、修订薪酬管理办法、利
润分配方案、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优先股
股息发放方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
议事项无异议;会后持续跟进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与本行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部门等积极保持沟通,了解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全年未行使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本人年内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行组织的合规履职培训、新《反
洗钱法》解读及监管形势分析等专题培训,持续学习掌握监管新规和专业
知识,关注银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本行支持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行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本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津贴保
障、知情权保障、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等。一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
度,优化责任险覆盖面和履职风险匹配,合理设定累计赔偿限额,以降低
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二是建立健全与履职要求、能力
相匹配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综合考虑独立董事承担的责任、勤勉尽责情
况、在参与公司决策或监督及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作用、工作复杂程度及
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确定同业可比的津贴水平,同时引入薪酬与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履职评价挂钩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导向,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三是持
续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确保独立董事享有与本行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本行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
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同时通过编制和发送《董事通讯》、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及不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方式,保障独立董事掌握履职所需要的监
管政策、市场动态和经营管理等信息。四是畅通独立董事沟通交流渠道,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行职责,提供灵活多样的线上
线下途径,并保持沟通交流渠道及时、顺畅,独立董事日常通过邮件、电
话、会议等形式与本行保持联系沟通,与管理层保持互动交流,持续了解
本行经营管理状况。五是开展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紧跟监管政策和市
场变化,推进日常履职提示,促进独立董事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
六是建立意见建议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定期跟进推动,及时向独立董
事反馈意见采纳、落实情况及问题回复,强化履职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认真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并参加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讨论研究,重点关注交易必要性、交易风险和定价公允性,基
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按规定对本行关联交易发表独
立意见,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内部审批程序及公允定价原则,符合本行和股
东整体利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
规定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经营管理现状,本行研究修订委
员会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关联方信息动态维护,不
断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加强关联交易事前审查和备案管理。依托内部
审计,持续加强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监督。
(二)本行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 2025 年末,本行及持股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承诺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情况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
了披露。本人关注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认
为本行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本人认为,本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本行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
重大缺陷,认为该报告符合本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聘用、解聘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人按规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顾金山先生因年龄原因辞任,不再担任
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职务。本行董事会提名顾建忠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并获股东会选举通
过,本行董事会选举顾建忠先生为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顾建忠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监管机构核准。
事会执行董事顾建忠先生、施红敏先生,非执行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生、于福林先生、孔旭洪先生、黎健女士、陶宏君先生、庄喆先生、甘湘
南女士,独立董事李正强先生、杨德红先生、董煜先生、肖微先生、薛云
奎先生、靳庆鲁先生。其中,于福林先生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督机构核准。
律顾问职务。本行董事会聘任陈雷先生为副行长、刘方先生为总审计师,
前述人员任职资格均已经监管机构核准。
本人对前述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均发表独立意见,并
表示同意。2025 年本行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目标相关事项等议案,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
况按规定通过年度报告和/或临时公告予以披露。
(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满足本行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
债期限结构,改善流动性指标,夯实发展基础,支持实体经济;在全国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 50 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放科技
贷款、发放科技相关产业贷款、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的债券等,专项支
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 100 亿元无固定
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八)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内本行
披露了 2024 年度业绩快报,但没有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形。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见,认为本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保持了稳健持续的分
红政策,满足本行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又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经
营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等要求。
本行实施 2025 年优先股股息发放。本人对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发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
关规定,同意该方案。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行重视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
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2025 年,本行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信息披露监管规定,不断加强主动披露、提升
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及相关资料。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审
机构进行沟通和讨论,督促外审机构强化对重点领域的审计;本人认真审
阅定期报告,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行重视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将消费者权益保护
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在全行总战略和零售分战
略中,均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标和要求,持续深化全流程消保体系
建设,健全总分行消保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立总分行管理层投诉审阅和
接访制度。董事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导和督促建立完善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研究年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计报告、监管通报、内部考核结果等,督促落实消
费者权益保护战略、政策和目标。本人主动关注本行相关报道及市场信息,
注重维护中小投资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
尤其是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优先股股息发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十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极贯彻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坚定服务实体经济,谋划“十五五”规划发
展,加强战略推进管理,深化转型发展,强化风险经营,完善公司治理和
自身建设,强化市值管理,深化企业文化建设,持续践行 ESG 理念和企业
社会责任,强化利益相关者保护,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 6 个专门委员
会,除战略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外,其余 4 个专门委员会的主
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委员会强化战略管理,以攻坚克难项目为抓手,推进规划实施;研
究论证年度经营计划,与战略规划实施衔接,推进计划执行,定期检查执
行情况;强化对重点金融领域的指导,实施发展情况评估;加强对外股权
投资管理,研究论证并推进村镇银行改革事宜等;持续深化资本精细化管
理,加强资本补充工具研究,推进优先股赎回和永续债发行;加强 ESG 管
理,审议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推进本行“十五五”规划研究和编
制工作。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审议和听取 29 项议题和报
告。委员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职责,研究修订委员
会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关联方信息动态维护,不断
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加强关联交易事前审查和备案管理,认真审查重
大关联交易,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为董事会决策
提供支持。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32 项议题
和报告。委员会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基本规定,深化覆盖集团各类风险及各
类机构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推进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定期听取实施情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况报告,履行审议模型关键参数职责;动态调整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强
化偏好和限额在集团内传导;修订合规管理基本规定,健全符合监管新规
的合规管理架构和机制;推进监管发现问题长效整改;推进“慧信”工程
建设,深化资本管理新规项目成果应用,推动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工
作提升;深化全面风险监测和管理评估,把握风险现状,完善管控举措。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34 项议题和报
告。委员会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职
责;切实发挥对外审的监督评估作用,充分沟通审计计划、重要审计发现,
研究外审管理建议,组织实施外审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向董事会提出续
聘建议;指导修订内审章程、内审准则,完善内审计划,强化风险导向,
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情况,促进内审计划执行、重大问题整改和内外部审计
充分沟通;强化财务信息审核,就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
表专业意见;积极推动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估,
促进内控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 9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24 项议
题和报告。委员会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考核工作,考核指标
覆盖经营效益类、发展转型类、风险管理类、合规经营类、社会责任类指
标,且合规经营类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各类考核
指标完成较好。考核结果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行各位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考核等级均为优秀,薪酬水平与考核结果挂钩。拟定高级
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考核目标,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尚待完成
后报董事会审议。持续深化董事履职评价,就上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组织实施董事会换届工作,规范推进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提名,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初步审核,并提请董事会审议聘
任。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等,强
化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执行情况监督,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薪酬办法有关决议和议案均已向监管机构备案。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8 项
议题和报告。委员会把握监管要求,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指导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治理体系,持续深化“一把手”工程,督促消费者权
益保护管理重点领域制度完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特色业务发展融
合,加强对高级管理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监督,促进消费者权益
保护监管通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本行持续提升消保工作质效和服
务能力。
(十三)其他情况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履职、勤勉尽责,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和运作情况,独立、客观地作出
决策并发表专业意见,推动本行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积极履行社会责
任,提升运作效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等规定,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各项工作重点,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本行高质量发展和公司治理质效提升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德红)
本人杨德红,作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
尽职守,独立、客观、专业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效能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德红:男,1966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专业,经济
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行独立董事,上海道禾
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等职务。曾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上海上投国
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上
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上海国际信
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
本人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基本素质和良好的职业
道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及本行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本行董事会。经自查,本人确认保持了独立性,满足担任独立董事应具备
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参与决策并对会议事项发表意见,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2 次),审议、听取和审阅 135 项议案和报告;召开 3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11 项提案,听取 5 项报告。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独立
董事 现场出席 书面传签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会 会次数
杨德红 10 2 0 0 否 2/3
注:除特殊原因外,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部分因故无法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独立董事,均能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照本行章
程规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参加了本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人通过出席相关会议、与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
等方式勤勉履职,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的要
求,并及时制作工作记录。
阅 142 项议题和报告;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担任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如下:
独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现场出 书面传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董事 任职情况 席次数 签次数 次数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杨德红 战略委员会委员 14 2 0 0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注:除特殊原因外,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部分因故无法亲自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能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照本行章程规
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积极参加各类会议,深入了解本行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及推进、
经营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科技、
绿色金融、内部审计、薪酬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情况,并通
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与外审沟通交流机制、重大关联交易事前研究
机制等方式,发挥在重点领域对董事会的专业支持职能。本行重视审计工
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
任委员,各位独立董事通过定期获取本行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
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在本行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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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本人会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
(二)在董事会会议等发表意见和参与表决情况、培训情况
门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通过听取高级管理人员汇报等形式,
持续深入了解掌握本行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及推进、经营管理、风险管理、
资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科技、绿色金融、内部审计、
薪酬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情况;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参与讨
论沟通,以审慎、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就战略规划、风险管理、
经营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工
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并就提名董事、董事会换届、修订薪酬管理办法、利
润分配方案、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优先股
股息发放方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
议事项无异议;会后持续跟进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与本行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部门等积极保持沟通,了解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全年未行使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本人年内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行组织的合规履职培训、新《反
洗钱法》解读及监管形势分析等专题培训,持续学习掌握监管新规和专业
知识,关注银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本行支持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行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本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津贴保
障、知情权保障、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等。一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
度,优化责任险覆盖面和履职风险匹配,合理设定累计赔偿限额,以降低
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二是建立健全与履职要求、能力
相匹配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综合考虑独立董事承担的责任、勤勉尽责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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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在参与公司决策或监督及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作用、工作复杂程度及
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确定同业可比的津贴水平,同时引入薪酬与
履职评价挂钩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导向,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三是持
续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确保独立董事享有与本行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本行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
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同时通过编制和发送《董事通讯》、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及不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方式,保障独立董事掌握履职所需要的监
管政策、市场动态和经营管理等信息。四是畅通独立董事沟通交流渠道,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行职责,提供灵活多样的线上
线下途径,并保持沟通交流渠道及时、顺畅,独立董事日常通过邮件、电
话、会议等形式与本行保持联系沟通,与管理层保持互动交流,持续了解
本行经营管理状况。五是开展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紧跟监管政策和市
场变化,推进日常履职提示,促进独立董事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
六是建立意见建议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定期跟进推动,及时向独立董
事反馈意见采纳、落实情况及问题回复,强化履职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认真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并参加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讨论研究,重点关注交易必要性、交易风险和定价公允性,基
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按规定对本行关联交易发表独
立意见,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内部审批程序及公允定价原则,符合本行和股
东整体利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
规定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经营管理现状,本行研究修订委
员会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关联方信息动态维护,不
断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加强关联交易事前审查和备案管理。依托内部
审计,持续加强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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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行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 2025 年末,本行及持股
承诺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情况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
了披露。本人关注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认
为本行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本人认为,本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本行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
重大缺陷,认为该报告符合本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聘用、解聘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人按规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顾金山先生因年龄原因辞任,不再担任
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职务。本行董事会提名顾建忠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并获股东会选举通
过,本行董事会选举顾建忠先生为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顾建忠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监管机构核准。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事会执行董事顾建忠先生、施红敏先生,非执行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
生、于福林先生、孔旭洪先生、黎健女士、陶宏君先生、庄喆先生、甘湘
南女士,独立董事李正强先生、杨德红先生、董煜先生、肖微先生、薛云
奎先生、靳庆鲁先生。其中,于福林先生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督机构核准。
律顾问职务。本行董事会聘任陈雷先生为副行长、刘方先生为总审计师,
前述人员任职资格均已经监管机构核准。
本人对前述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均发表独立意见,并
表示同意。2025 年本行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目标相关事项等议案,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
况按规定通过年度报告和/或临时公告予以披露。
(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满足本行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
债期限结构,改善流动性指标,夯实发展基础,支持实体经济;在全国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 50 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放科技
贷款、发放科技相关产业贷款、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的债券等,专项支
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 100 亿元无固定
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八)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内本行
披露了 2024 年度业绩快报,但没有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形。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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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本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保持了稳健持续的分
红政策,满足本行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又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经
营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等要求。
本行实施 2025 年优先股股息发放。本人对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发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
关规定,同意该方案。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行重视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
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2025 年,本行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信息披露监管规定,不断加强主动披露、提升
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及相关资料。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审
机构进行沟通和讨论,督促外审机构强化对重点领域的审计;本人认真审
阅定期报告,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行重视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将消费者权益保护
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在全行总战略和零售分战
略中,均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标和要求,持续深化全流程消保体系
建设,健全总分行消保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立总分行管理层投诉审阅和
接访制度。董事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导和督促建立完善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研究年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计报告、监管通报、内部考核结果等,督促落实消
费者权益保护战略、政策和目标。本人主动关注本行相关报道及市场信息,
注重维护中小投资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尤其是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优先股股息发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十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极贯彻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坚定服务实体经济,谋划“十五五”规划发
展,加强战略推进管理,深化转型发展,强化风险经营,完善公司治理和
自身建设,强化市值管理,深化企业文化建设,持续践行 ESG 理念和企业
社会责任,强化利益相关者保护,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 6 个专门委员
会,除战略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外,其余 4 个专门委员会的主
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委员会强化战略管理,以攻坚克难项目为抓手,推进规划实施;研
究论证年度经营计划,与战略规划实施衔接,推进计划执行,定期检查执
行情况;强化对重点金融领域的指导,实施发展情况评估;加强对外股权
投资管理,研究论证并推进村镇银行改革事宜等;持续深化资本精细化管
理,加强资本补充工具研究,推进优先股赎回和永续债发行;加强 ESG 管
理,审议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推进本行“十五五”规划研究和编
制工作。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审议和听取 29 项议题和报
告。委员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职责,研究修订委员
会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关联方信息动态维护,不断
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加强关联交易事前审查和备案管理,认真审查重
大关联交易,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为董事会决策
提供支持。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32 项议题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和报告。委员会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基本规定,深化覆盖集团各类风险及各
类机构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推进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定期听取实施情
况报告,履行审议模型关键参数职责;动态调整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强
化偏好和限额在集团内传导;修订合规管理基本规定,健全符合监管新规
的合规管理架构和机制;推进监管发现问题长效整改;推进“慧信”工程
建设,深化资本管理新规项目成果应用,推动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工
作提升;深化全面风险监测和管理评估,把握风险现状,完善管控举措。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34 项议题和报
告。委员会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职
责;切实发挥对外审的监督评估作用,充分沟通审计计划、重要审计发现,
研究外审管理建议,组织实施外审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向董事会提出续
聘建议;指导修订内审章程、内审准则,完善内审计划,强化风险导向,
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情况,促进内审计划执行、重大问题整改和内外部审计
充分沟通;强化财务信息审核,就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
表专业意见;积极推动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估,
促进内控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 9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24 项议
题和报告。委员会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考核工作,考核指标
覆盖经营效益类、发展转型类、风险管理类、合规经营类、社会责任类指
标,且合规经营类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各类考核
指标完成较好。考核结果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行各位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考核等级均为优秀,薪酬水平与考核结果挂钩。拟定高级
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考核目标,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尚待完成
后报董事会审议。持续深化董事履职评价,就上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组织实施董事会换届工作,规范推进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提名,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初步审核,并提请董事会审议聘
任。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等,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化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执行情况监督,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薪酬办法有关决议和议案均已向监管机构备案。
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8 项
议题和报告。委员会把握监管要求,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指导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治理体系,持续深化“一把手”工程,督促消费者权
益保护管理重点领域制度完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特色业务发展融
合,加强对高级管理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监督,促进消费者权益
保护监管通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本行持续提升消保工作质效和服
务能力。
(十三)其他情况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履职、勤勉尽责,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和运作情况,独立、客观地作出
决策并发表专业意见,推动本行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积极履行社会责
任,提升运作效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等规定,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各项工作重点,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本行高质量发展和公司治理质效提升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煜)
本人董煜,作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
尽职守,独立、客观、专业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效能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董煜:男,1975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经济专业,经济学
学士,英国伯明翰大学城市发展管理专业硕士。现任本行独立董事,清华
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清华大学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
院研究员,上海市标准化战略咨询委员会专家,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国民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曾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副处
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二局副处长、处长、副局长等职务。
本人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基本素质和良好的职业
道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及本行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本行董事会。经自查,本人确认保持了独立性,满足担任独立董事应具备
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参与决策并对会议事项发表意见,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2 次),审议、听取和审阅 135 项议案和报告;召开 3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11 项提案,听取 5 项报告。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独立
董事 现场出席 书面传签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会 会次数
董 煜 10 2 0 0 否 1/3
注:除特殊原因外,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部分因故无法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独立董事,均能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照本行章
程规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参加了本行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
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
会、2025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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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本人通过出席相关会议、与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勤勉履
职,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的要求,并及时制作
工作记录。
阅 142 项议题和报告;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
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现场出 书面传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董事 任职情况 席次数 签次数 次数
战略委员会委员
董 煜 11 0 0 0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注:除特殊原因外,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部分因故无法亲自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能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照本行章程规
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积极参加各类会议,深入了解本行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及推进、
经营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科技、
绿色金融、内部审计、薪酬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情况,并通
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与外审沟通交流机制、重大关联交易事前研究
机制等方式,发挥在重点领域对董事会的专业支持职能。本行重视审计工
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
任委员,各位独立董事通过定期获取本行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
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在本行年度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本人会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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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二)在董事会会议等发表意见和参与表决情况、培训情况
门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通过听取高级管理人员汇报等形式,
持续深入了解掌握本行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及推进、经营管理、风险管理、
资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科技、绿色金融、内部审计、
薪酬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情况;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参与讨
论沟通,以审慎、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就战略规划、关联交易、
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工作中积极发挥
作用,并就提名董事、董事会换届、修订薪酬管理办法、利润分配方案、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
议;会后持续跟进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
门等积极保持沟通,了解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全年未行使提议召开董
事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本人年内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行组织的合规履职培训、新《反
洗钱法》解读及监管形势分析等专题培训,持续学习掌握监管新规和专业
知识,关注银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本行支持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行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本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津贴保
障、知情权保障、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等。一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
度,优化责任险覆盖面和履职风险匹配,合理设定累计赔偿限额,以降低
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二是建立健全与履职要求、能力
相匹配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综合考虑独立董事承担的责任、勤勉尽责情
况、在参与公司决策或监督及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作用、工作复杂程度及
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确定同业可比的津贴水平,同时引入薪酬与
履职评价挂钩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导向,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三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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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确保独立董事享有与本行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本行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
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同时通过编制和发送《董事通讯》、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及不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方式,保障独立董事掌握履职所需要的监
管政策、市场动态和经营管理等信息。四是畅通独立董事沟通交流渠道,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行职责,提供灵活多样的线上
线下途径,并保持沟通交流渠道及时、顺畅,独立董事日常通过邮件、电
话、会议等形式与本行保持联系沟通,与管理层保持互动交流,持续了解
本行经营管理状况。五是开展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紧跟监管政策和市
场变化,推进日常履职提示,促进独立董事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
六是建立意见建议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定期跟进推动,及时向独立董
事反馈意见采纳、落实情况及问题回复,强化履职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认真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并参加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讨论研究,重点关注交易必要性、交易风险和定价公允性,基
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按规定对本行关联交易发表独
立意见,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内部审批程序及公允定价原则,符合本行和股
东整体利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
规定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经营管理现状,本行研究修订委
员会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关联方信息动态维护,不
断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加强关联交易事前审查和备案管理。依托内部
审计,持续加强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监督。
(二)本行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 2025 年末,本行及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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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情况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
了披露。本人关注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认
为本行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本人认为,本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本行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
重大缺陷,认为该报告符合本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聘用、解聘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人按规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顾金山先生因年龄原因辞任,不再担任
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职务。本行董事会提名顾建忠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并获股东会选举通
过,本行董事会选举顾建忠先生为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顾建忠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监管机构核准。
事会执行董事顾建忠先生、施红敏先生,非执行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
生、于福林先生、孔旭洪先生、黎健女士、陶宏君先生、庄喆先生、甘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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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女士,独立董事李正强先生、杨德红先生、董煜先生、肖微先生、薛云
奎先生、靳庆鲁先生。其中,于福林先生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督机构核准。
律顾问职务。本行董事会聘任陈雷先生为副行长、刘方先生为总审计师,
前述人员任职资格均已经监管机构核准。
本人对前述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均发表独立意见,并
表示同意。2025 年本行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目标相关事项等议案,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
况按规定通过年度报告和/或临时公告予以披露。
(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满足本行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
债期限结构,改善流动性指标,夯实发展基础,支持实体经济;在全国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 50 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放科技
贷款、发放科技相关产业贷款、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的债券等,专项支
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 100 亿元无固定
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八)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内本行
披露了 2024 年度业绩快报,但没有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形。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本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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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保持了稳健持续的分
红政策,满足本行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又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经
营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等要求。
本行实施 2025 年优先股股息发放。本人对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发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
关规定,同意该方案。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行重视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
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2025 年,本行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信息披露监管规定,不断加强主动披露、提升
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及相关资料。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审
机构进行沟通和讨论,督促外审机构强化对重点领域的审计;本人认真审
阅定期报告,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行重视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将消费者权益保护
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在全行总战略和零售分战
略中,均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标和要求,持续深化全流程消保体系
建设,健全总分行消保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立总分行管理层投诉审阅和
接访制度。董事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导和督促建立完善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研究年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计报告、监管通报、内部考核结果等,督促落实消
费者权益保护战略、政策和目标。本人主动关注本行相关报道及市场信息,
注重维护中小投资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
尤其是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优先股股息发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十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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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贯彻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坚定服务实体经济,谋划“十五五”规划发
展,加强战略推进管理,深化转型发展,强化风险经营,完善公司治理和
自身建设,强化市值管理,深化企业文化建设,持续践行 ESG 理念和企业
社会责任,强化利益相关者保护,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 6 个专门委员
会,除战略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外,其余 4 个专门委员会的主
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委员会强化战略管理,以攻坚克难项目为抓手,推进规划实施;研
究论证年度经营计划,与战略规划实施衔接,推进计划执行,定期检查执
行情况;强化对重点金融领域的指导,实施发展情况评估;加强对外股权
投资管理,研究论证并推进村镇银行改革事宜等;持续深化资本精细化管
理,加强资本补充工具研究,推进优先股赎回和永续债发行;加强 ESG 管
理,审议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推进本行“十五五”规划研究和编
制工作。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审议和听取 29 项议题和报
告。委员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职责,研究修订委员
会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关联方信息动态维护,不断
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加强关联交易事前审查和备案管理,认真审查重
大关联交易,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为董事会决策
提供支持。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32 项议题
和报告。委员会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基本规定,深化覆盖集团各类风险及各
类机构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推进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定期听取实施情
况报告,履行审议模型关键参数职责;动态调整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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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偏好和限额在集团内传导;修订合规管理基本规定,健全符合监管新规
的合规管理架构和机制;推进监管发现问题长效整改;推进“慧信”工程
建设,深化资本管理新规项目成果应用,推动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工
作提升;深化全面风险监测和管理评估,把握风险现状,完善管控举措。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34 项议题和报
告。委员会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职
责;切实发挥对外审的监督评估作用,充分沟通审计计划、重要审计发现,
研究外审管理建议,组织实施外审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向董事会提出续
聘建议;指导修订内审章程、内审准则,完善内审计划,强化风险导向,
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情况,促进内审计划执行、重大问题整改和内外部审计
充分沟通;强化财务信息审核,就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
表专业意见;积极推动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估,
促进内控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 9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24 项议
题和报告。委员会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考核工作,考核指标
覆盖经营效益类、发展转型类、风险管理类、合规经营类、社会责任类指
标,且合规经营类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各类考核
指标完成较好。考核结果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行各位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考核等级均为优秀,薪酬水平与考核结果挂钩。拟定高级
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考核目标,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尚待完成
后报董事会审议。持续深化董事履职评价,就上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组织实施董事会换届工作,规范推进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提名,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初步审核,并提请董事会审议聘
任。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等,强
化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执行情况监督,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薪酬办法有关决议和议案均已向监管机构备案。
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8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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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和报告。委员会把握监管要求,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指导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治理体系,持续深化“一把手”工程,督促消费者权
益保护管理重点领域制度完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特色业务发展融
合,加强对高级管理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监督,促进消费者权益
保护监管通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本行持续提升消保工作质效和服
务能力。
(十三)其他情况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履职、勤勉尽责,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和运作情况,独立、客观地作出
决策并发表专业意见,推动本行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积极履行社会责
任,提升运作效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等规定,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各项工作重点,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本行高质量发展和公司治理质效提升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微)
本人肖微,作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
尽职守,独立、客观、专业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效能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肖微:男,1960 年 12 月出生,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
系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本行独
立董事,君合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创始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全国律
师协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海南办事处主任、律师。
中国证监会第四届、第五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
大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华海外联谊会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理事,第十
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金融专业仲裁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专家顾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法律专家顾问,北京市委法律专家库
成员,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
网专家,中国法律咨询中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本人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基本素质和良好的职业
道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及本行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本行董事会。经自查,本人确认保持了独立性,满足担任独立董事应具备
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参与决策并对会议事项发表意见,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2 次),审议、听取和审阅 135 项议案和报告;召开 3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11 项提案,听取 5 项报告。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情况如下: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独立
董事 现场出席 书面传签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会 会次数
肖 微 10 2 0 0 否 1/3
注:除特殊原因外,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部分因故无法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独立董事,均能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照本行章
程规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参加了本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本人通过出席相关会议、与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参加本行 2025
年度工作会议、考察调研等方式勤勉履职,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监
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的要求,并及时制作工作记录。
阅 142 项议题和报告;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担任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现场出 书面传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董事 任职情况 席次数 签次数 次数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肖 微 23 2 0 0
审计委员会委员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注:除特殊原因外,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部分因故无法亲自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能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照本行章程规
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积极参加各类会议,深入了解本行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及推进、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经营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科技、
绿色金融、内部审计、薪酬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情况,并通
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与外审沟通交流机制、重大关联交易事前研究
机制等方式,发挥在重点领域对董事会的专业支持职能。本行重视审计工
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
任委员,各位独立董事通过定期获取本行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
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在本行年度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本人会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
(二)在董事会会议等发表意见和参与表决情况、培训情况
门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通过听取高级管理人员汇报等形式,
持续深入了解掌握本行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及推进、经营管理、风险管理、
资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科技、绿色金融、内部审计、
薪酬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情况;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参与讨
论沟通,以审慎、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就风险管理、关联交易、
内外部审计、消费者保护、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
董事会决策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并就提名董事、董事会换届、修订薪酬
管理办法、利润分配方案、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
交易、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议;会后持续跟进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与本
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等积极保持沟通,了解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
人全年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本人年内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行组织的合规履职培训、新《反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洗钱法》解读及监管形势分析等专题培训,持续学习掌握监管新规和专业
知识,关注银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本行支持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行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本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津贴保
障、知情权保障、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等。一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
度,优化责任险覆盖面和履职风险匹配,合理设定累计赔偿限额,以降低
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二是建立健全与履职要求、能力
相匹配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综合考虑独立董事承担的责任、勤勉尽责情
况、在参与公司决策或监督及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作用、工作复杂程度及
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确定同业可比的津贴水平,同时引入薪酬与
履职评价挂钩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导向,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三是持
续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确保独立董事享有与本行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本行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
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同时通过编制和发送《董事通讯》、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及不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方式,保障独立董事掌握履职所需要的监
管政策、市场动态和经营管理等信息。四是畅通独立董事沟通交流渠道,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行职责,提供灵活多样的线上
线下途径,并保持沟通交流渠道及时、顺畅,独立董事日常通过邮件、电
话、会议等形式与本行保持联系沟通,与管理层保持互动交流,持续了解
本行经营管理状况。五是开展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紧跟监管政策和市
场变化,推进日常履职提示,促进独立董事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
六是建立意见建议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定期跟进推动,及时向独立董
事反馈意见采纳、落实情况及问题回复,强化履职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认真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并参加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讨论研究,重点关注交易必要性、交易风险和定价公允性,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按规定对本行关联交易发表独
立意见,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内部审批程序及公允定价原则,符合本行和股
东整体利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
规定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经营管理现状,本行研究修订委
员会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关联方信息动态维护,不
断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加强关联交易事前审查和备案管理。依托内部
审计,持续加强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监督。
(二)本行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 2025 年末,本行及持股
承诺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情况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
了披露。本人关注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认
为本行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本人认为,本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本行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
重大缺陷,认为该报告符合本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聘用、解聘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程的有关规定,本人按规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顾金山先生因年龄原因辞任,不再担任
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职务。本行董事会提名顾建忠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并获股东会选举通
过,本行董事会选举顾建忠先生为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顾建忠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监管机构核准。
事会执行董事顾建忠先生、施红敏先生,非执行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
生、于福林先生、孔旭洪先生、黎健女士、陶宏君先生、庄喆先生、甘湘
南女士,独立董事李正强先生、杨德红先生、董煜先生、肖微先生、薛云
奎先生、靳庆鲁先生。其中,于福林先生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督机构核准。
律顾问职务。本行董事会聘任陈雷先生为副行长、刘方先生为总审计师,
前述人员任职资格均已经监管机构核准。
本人对前述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均发表独立意见,并
表示同意。2025 年本行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目标相关事项等议案,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
况按规定通过年度报告和/或临时公告予以披露。
(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满足本行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
债期限结构,改善流动性指标,夯实发展基础,支持实体经济;在全国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 50 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放科技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贷款、发放科技相关产业贷款、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的债券等,专项支
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 100 亿元无固定
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八)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内本行
披露了 2024 年度业绩快报,但没有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形。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本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保持了稳健持续的分
红政策,满足本行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又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经
营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等要求。
本行实施 2025 年优先股股息发放。本人对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发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
关规定,同意该方案。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行重视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
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2025 年,本行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信息披露监管规定,不断加强主动披露、提升
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及相关资料。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审
机构进行沟通和讨论,督促外审机构强化对重点领域的审计;本人认真审
阅定期报告,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行重视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将消费者权益保护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在全行总战略和零售分战
略中,均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标和要求,持续深化全流程消保体系
建设,健全总分行消保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立总分行管理层投诉审阅和
接访制度。董事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导和督促建立完善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研究年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计报告、监管通报、内部考核结果等,督促落实消
费者权益保护战略、政策和目标。本人主动关注本行相关报道及市场信息,
注重维护中小投资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
尤其是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优先股股息发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十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极贯彻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坚定服务实体经济,谋划“十五五”规划发
展,加强战略推进管理,深化转型发展,强化风险经营,完善公司治理和
自身建设,强化市值管理,深化企业文化建设,持续践行 ESG 理念和企业
社会责任,强化利益相关者保护,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 6 个专门委员
会,除战略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外,其余 4 个专门委员会的主
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委员会强化战略管理,以攻坚克难项目为抓手,推进规划实施;研
究论证年度经营计划,与战略规划实施衔接,推进计划执行,定期检查执
行情况;强化对重点金融领域的指导,实施发展情况评估;加强对外股权
投资管理,研究论证并推进村镇银行改革事宜等;持续深化资本精细化管
理,加强资本补充工具研究,推进优先股赎回和永续债发行;加强 ESG 管
理,审议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推进本行“十五五”规划研究和编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制工作。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审议和听取 29 项议题和报
告。委员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职责,研究修订委员
会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关联方信息动态维护,不断
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加强关联交易事前审查和备案管理,认真审查重
大关联交易,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为董事会决策
提供支持。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32 项议题
和报告。委员会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基本规定,深化覆盖集团各类风险及各
类机构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推进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定期听取实施情
况报告,履行审议模型关键参数职责;动态调整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强
化偏好和限额在集团内传导;修订合规管理基本规定,健全符合监管新规
的合规管理架构和机制;推进监管发现问题长效整改;推进“慧信”工程
建设,深化资本管理新规项目成果应用,推动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工
作提升;深化全面风险监测和管理评估,把握风险现状,完善管控举措。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34 项议题和报
告。委员会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职
责;切实发挥对外审的监督评估作用,充分沟通审计计划、重要审计发现,
研究外审管理建议,组织实施外审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向董事会提出续
聘建议;指导修订内审章程、内审准则,完善内审计划,强化风险导向,
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情况,促进内审计划执行、重大问题整改和内外部审计
充分沟通;强化财务信息审核,就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
表专业意见;积极推动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估,
促进内控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 9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24 项议
题和报告。委员会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考核工作,考核指标
覆盖经营效益类、发展转型类、风险管理类、合规经营类、社会责任类指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标,且合规经营类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各类考核
指标完成较好。考核结果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行各位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考核等级均为优秀,薪酬水平与考核结果挂钩。拟定高级
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考核目标,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尚待完成
后报董事会审议。持续深化董事履职评价,就上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组织实施董事会换届工作,规范推进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提名,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初步审核,并提请董事会审议聘
任。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等,强
化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执行情况监督,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薪酬办法有关决议和议案均已向监管机构备案。
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8 项
议题和报告。委员会把握监管要求,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指导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治理体系,持续深化“一把手”工程,督促消费者权
益保护管理重点领域制度完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特色业务发展融
合,加强对高级管理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监督,促进消费者权益
保护监管通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本行持续提升消保工作质效和服
务能力。
(十三)其他情况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履职、勤勉尽责,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和运作情况,独立、客观地作出
决策并发表专业意见,推动本行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积极履行社会责
任,提升运作效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等规定,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各项工作重点,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本行高质量发展和公司治理质效提升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薛云奎)
本人薛云奎,作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
尽职守,独立、客观、专业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效能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薛云奎:男,1964 年 2 月出生,毕业于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上海
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后,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本行独立董事,长
江商学院会计学教授,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头水商务咨
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桦佗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财大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吉洛美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长江商学院
副院长,中国会计教授会秘书长,财政部国家会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副
主任委员,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美特
斯邦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达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司独立董事,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宝信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务。
本人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基本素质和良好的职业
道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及本行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本行董事会。经自查,本人确认保持了独立性,满足担任独立董事应具备
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参与决策并对会议事项发表意见,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2 次),审议、听取和审阅 135 项议案和报告;召开 3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11 项提案,听取 5 项报告。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情况如下: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独立
董事 现场出席 书面传签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会 会次数
薛云奎 9 2 1 0 否 3/3
注:除特殊原因外,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部分因故无法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独立董事,均能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照本行章
程规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参加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人通过出席相关会议、
与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勤勉履职,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监
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的要求,并及时制作工作记录。
阅 142 项议题和报告;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现场出 书面传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董事 任职情况 席次数 签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薛云奎 13 1 1 0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注:除特殊原因外,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部分因故无法亲自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能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照本行章程规
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积极参加各类会议,深入了解本行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及推进、
经营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科技、
绿色金融、内部审计、薪酬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情况,并通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与外审沟通交流机制、重大关联交易事前研究
机制等方式,发挥在重点领域对董事会的专业支持职能。本行重视审计工
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
任委员,各位独立董事通过定期获取本行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
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在本行年度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本人会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
(二)在董事会会议等发表意见和参与表决情况、培训情况
门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通过听取高级管理人员汇报等形式,
持续深入了解掌握本行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及推进、经营管理、风险管理、
资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科技、绿色金融、内部审计、
薪酬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情况;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参与讨
论沟通,以审慎、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就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
内外部审计、数字化转型、合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
董事会决策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并就提名董事、董事会换届、修订薪酬
管理办法、利润分配方案、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
交易、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议;会后持续跟进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与本
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等积极保持沟通,了解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
人全年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本人年内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行组织的合规履职培训、新《反
洗钱法》解读及监管形势分析等专题培训,持续学习掌握监管新规和专业
知识,关注银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三)本行支持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行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本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津贴保
障、知情权保障、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等。一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
度,优化责任险覆盖面和履职风险匹配,合理设定累计赔偿限额,以降低
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二是建立健全与履职要求、能力
相匹配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综合考虑独立董事承担的责任、勤勉尽责情
况、在参与公司决策或监督及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作用、工作复杂程度及
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确定同业可比的津贴水平,同时引入薪酬与
履职评价挂钩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导向,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三是持
续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确保独立董事享有与本行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本行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
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同时通过编制和发送《董事通讯》、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及不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方式,保障独立董事掌握履职所需要的监
管政策、市场动态和经营管理等信息。四是畅通独立董事沟通交流渠道,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行职责,提供灵活多样的线上
线下途径,并保持沟通交流渠道及时、顺畅,独立董事日常通过邮件、电
话、会议等形式与本行保持联系沟通,与管理层保持互动交流,持续了解
本行经营管理状况。五是开展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紧跟监管政策和市
场变化,推进日常履职提示,促进独立董事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
六是建立意见建议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定期跟进推动,及时向独立董
事反馈意见采纳、落实情况及问题回复,强化履职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认真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并参加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讨论研究,重点关注交易必要性、交易风险和定价公允性,基
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按规定对本行关联交易发表独
立意见,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内部审批程序及公允定价原则,符合本行和股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东整体利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
规定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经营管理现状,本行研究修订委
员会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关联方信息动态维护,不
断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加强关联交易事前审查和备案管理。依托内部
审计,持续加强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监督。
(二)本行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 2025 年末,本行及持股
承诺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情况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
了披露。本人关注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认
为本行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本人认为,本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本行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
重大缺陷,认为该报告符合本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聘用、解聘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人按规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顾金山先生因年龄原因辞任,不再担任
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职务。本行董事会提名顾建忠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并获股东会选举通
过,本行董事会选举顾建忠先生为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顾建忠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监管机构核准。
事会执行董事顾建忠先生、施红敏先生,非执行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
生、于福林先生、孔旭洪先生、黎健女士、陶宏君先生、庄喆先生、甘湘
南女士,独立董事李正强先生、杨德红先生、董煜先生、肖微先生、薛云
奎先生、靳庆鲁先生。其中,于福林先生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督机构核准。
律顾问职务。本行董事会聘任陈雷先生为副行长、刘方先生为总审计师,
前述人员任职资格均已经监管机构核准。
本人对前述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均发表独立意见,并
表示同意。2025 年本行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目标相关事项等议案,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
况按规定通过年度报告和/或临时公告予以披露。
(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满足本行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
债期限结构,改善流动性指标,夯实发展基础,支持实体经济;在全国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 50 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放科技
贷款、发放科技相关产业贷款、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的债券等,专项支
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 100 亿元无固定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八)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内本行
披露了 2024 年度业绩快报,但没有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形。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本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保持了稳健持续的分
红政策,满足本行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又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经
营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等要求。
本行实施 2025 年优先股股息发放。本人对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发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
关规定,同意该方案。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行重视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
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2025 年,本行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信息披露监管规定,不断加强主动披露、提升
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及相关资料。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审
机构进行沟通和讨论,督促外审机构强化对重点领域的审计;本人认真审
阅定期报告,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行重视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将消费者权益保护
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在全行总战略和零售分战
略中,均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标和要求,持续深化全流程消保体系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建设,健全总分行消保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立总分行管理层投诉审阅和
接访制度。董事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导和督促建立完善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研究年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计报告、监管通报、内部考核结果等,督促落实消
费者权益保护战略、政策和目标。本人主动关注本行相关报道及市场信息,
注重维护中小投资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
尤其是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优先股股息发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十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极贯彻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坚定服务实体经济,谋划“十五五”规划发
展,加强战略推进管理,深化转型发展,强化风险经营,完善公司治理和
自身建设,强化市值管理,深化企业文化建设,持续践行 ESG 理念和企业
社会责任,强化利益相关者保护,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 6 个专门委员
会,除战略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外,其余 4 个专门委员会的主
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委员会强化战略管理,以攻坚克难项目为抓手,推进规划实施;研
究论证年度经营计划,与战略规划实施衔接,推进计划执行,定期检查执
行情况;强化对重点金融领域的指导,实施发展情况评估;加强对外股权
投资管理,研究论证并推进村镇银行改革事宜等;持续深化资本精细化管
理,加强资本补充工具研究,推进优先股赎回和永续债发行;加强 ESG 管
理,审议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推进本行“十五五”规划研究和编
制工作。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审议和听取 29 项议题和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告。委员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职责,研究修订委员
会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关联方信息动态维护,不断
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加强关联交易事前审查和备案管理,认真审查重
大关联交易,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为董事会决策
提供支持。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32 项议题
和报告。委员会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基本规定,深化覆盖集团各类风险及各
类机构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推进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定期听取实施情
况报告,履行审议模型关键参数职责;动态调整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强
化偏好和限额在集团内传导;修订合规管理基本规定,健全符合监管新规
的合规管理架构和机制;推进监管发现问题长效整改;推进“慧信”工程
建设,深化资本管理新规项目成果应用,推动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工
作提升;深化全面风险监测和管理评估,把握风险现状,完善管控举措。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34 项议题和报
告。委员会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职
责;切实发挥对外审的监督评估作用,充分沟通审计计划、重要审计发现,
研究外审管理建议,组织实施外审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向董事会提出续
聘建议;指导修订内审章程、内审准则,完善内审计划,强化风险导向,
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情况,促进内审计划执行、重大问题整改和内外部审计
充分沟通;强化财务信息审核,就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
表专业意见;积极推动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估,
促进内控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 9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24 项议
题和报告。委员会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考核工作,考核指标
覆盖经营效益类、发展转型类、风险管理类、合规经营类、社会责任类指
标,且合规经营类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各类考核
指标完成较好。考核结果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行各位高级管理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人员 2024 年度考核等级均为优秀,薪酬水平与考核结果挂钩。拟定高级
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考核目标,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尚待完成
后报董事会审议。持续深化董事履职评价,就上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组织实施董事会换届工作,规范推进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提名,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初步审核,并提请董事会审议聘
任。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等,强
化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执行情况监督,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薪酬办法有关决议和议案均已向监管机构备案。
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8 项
议题和报告。委员会把握监管要求,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指导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治理体系,持续深化“一把手”工程,督促消费者权
益保护管理重点领域制度完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特色业务发展融
合,加强对高级管理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监督,促进消费者权益
保护监管通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本行持续提升消保工作质效和服
务能力。
(十三)其他情况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履职、勤勉尽责,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和运作情况,独立、客观地作出
决策并发表专业意见,推动本行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积极履行社会责
任,提升运作效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等规定,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各项工作重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本行高质量发展和公司治理质效提升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靳庆鲁)
本人靳庆鲁,作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
尽职守,独立、客观、专业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效能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靳庆鲁:男,1972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博士,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本行独立董事,上海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会长,哈尔滨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本人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基本素质和良好的职业
道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及本行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本行董事会。经自查,本人确认保持了独立性,满足担任独立董事应具备
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参与决策并对会议事项发表意见,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2 次),审议、听取和审阅 135 项议案和报告;召开 3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11 项提案,听取 5 项报告。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独立
董事 现场出席 书面传签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会 会次数
靳庆鲁 10 2 0 0 否 1/3
注:除特殊原因外,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部分因故无法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独立董事,均能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照本行章
程规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参加了本行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
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人通过出席相关会议、与
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勤勉履职,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监管
规定及本行章程的要求,并及时制作工作记录。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阅 142 项议题和报告;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担任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如下:
独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现场出 书面传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董事 任职情况 席次数 签次数 次数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
靳庆鲁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21 1 0 0
审计委员会委员
注:除特殊原因外,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部分因故无法亲自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能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照本行章程规
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积极参加各类会议,深入了解本行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及推进、
经营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科技、
绿色金融、内部审计、薪酬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情况,并通
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与外审沟通交流机制、重大关联交易事前研究
机制等方式,发挥在重点领域对董事会的专业支持职能。本行重视审计工
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
任委员,各位独立董事通过定期获取本行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
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在本行年度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本人会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
(二)在董事会会议等发表意见和参与表决情况、培训情况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门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通过听取高级管理人员汇报等形式,
持续深入了解掌握本行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及推进、经营管理、风险管理、
资本管理、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科技、绿色金融、内部审计、
薪酬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情况;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参与讨
论沟通,以审慎、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就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
关联交易、内外部审计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工
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并就提名董事、董事会换届、修订薪酬管理办法、利
润分配方案、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优先股
股息发放方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
议事项无异议;会后持续跟进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与本行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部门等积极保持沟通,了解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全年未行使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本人年内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行组织的合规履职培训、新《反
洗钱法》解读及监管形势分析等专题培训,持续学习掌握监管新规和专业
知识,关注银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本行支持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行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本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津贴保
障、知情权保障、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等。一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
度,优化责任险覆盖面和履职风险匹配,合理设定累计赔偿限额,以降低
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二是建立健全与履职要求、能力
相匹配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综合考虑独立董事承担的责任、勤勉尽责情
况、在参与公司决策或监督及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作用、工作复杂程度及
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确定同业可比的津贴水平,同时引入薪酬与
履职评价挂钩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导向,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三是持
续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确保独立董事享有与本行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本行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
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同时通过编制和发送《董事通讯》、独立董事专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门会议及不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方式,保障独立董事掌握履职所需要的监
管政策、市场动态和经营管理等信息。四是畅通独立董事沟通交流渠道,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行职责,提供灵活多样的线上
线下途径,并保持沟通交流渠道及时、顺畅,独立董事日常通过邮件、电
话、会议等形式与本行保持联系沟通,与管理层保持互动交流,持续了解
本行经营管理状况。五是开展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紧跟监管政策和市
场变化,推进日常履职提示,促进独立董事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
六是建立意见建议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定期跟进推动,及时向独立董
事反馈意见采纳、落实情况及问题回复,强化履职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认真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并参加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讨论研究,重点关注交易必要性、交易风险和定价公允性,基
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按规定对本行关联交易发表独
立意见,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内部审批程序及公允定价原则,符合本行和股
东整体利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
规定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经营管理现状,本行研究修订委
员会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关联方信息动态维护,不
断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加强关联交易事前审查和备案管理。依托内部
审计,持续加强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监督。
(二)本行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 2025 年末,本行及持股
承诺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情况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
了披露。本人关注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认
为本行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本人认为,本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本行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
重大缺陷,认为该报告符合本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聘用、解聘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人按规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顾金山先生因年龄原因辞任,不再担任
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职务。本行董事会提名顾建忠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并获股东会选举通
过,本行董事会选举顾建忠先生为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顾建忠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监管机构核准。
事会执行董事顾建忠先生、施红敏先生,非执行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
生、于福林先生、孔旭洪先生、黎健女士、陶宏君先生、庄喆先生、甘湘
南女士,独立董事李正强先生、杨德红先生、董煜先生、肖微先生、薛云
奎先生、靳庆鲁先生。其中,于福林先生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督机构核准。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律顾问职务。本行董事会聘任陈雷先生为副行长、刘方先生为总审计师,
前述人员任职资格均已经监管机构核准。
本人对前述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均发表独立意见,并
表示同意。2025 年本行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目标相关事项等议案,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
况按规定通过年度报告和/或临时公告予以披露。
(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满足本行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
债期限结构,改善流动性指标,夯实发展基础,支持实体经济;在全国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 50 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放科技
贷款、发放科技相关产业贷款、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的债券等,专项支
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 100 亿元无固定
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八)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内本行
披露了 2024 年度业绩快报,但没有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形。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本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保持了稳健持续的分
红政策,满足本行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又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经
营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等要求。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本行实施 2025 年优先股股息发放。本人对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发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
关规定,同意该方案。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行重视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
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2025 年,本行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信息披露监管规定,不断加强主动披露、提升
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及相关资料。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审
机构进行沟通和讨论,督促外审机构强化对重点领域的审计;本人认真审
阅定期报告,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行重视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将消费者权益保护
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在全行总战略和零售分战
略中,均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标和要求,持续深化全流程消保体系
建设,健全总分行消保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立总分行管理层投诉审阅和
接访制度。董事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导和督促建立完善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研究年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计报告、监管通报、内部考核结果等,督促落实消
费者权益保护战略、政策和目标。本人主动关注本行相关报道及市场信息,
注重维护中小投资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
尤其是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优先股股息发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十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极贯彻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坚定服务实体经济,谋划“十五五”规划发
展,加强战略推进管理,深化转型发展,强化风险经营,完善公司治理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自身建设,强化市值管理,深化企业文化建设,持续践行 ESG 理念和企业
社会责任,强化利益相关者保护,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 6 个专门委员
会,除战略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外,其余 4 个专门委员会的主
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委员会强化战略管理,以攻坚克难项目为抓手,推进规划实施;研
究论证年度经营计划,与战略规划实施衔接,推进计划执行,定期检查执
行情况;强化对重点金融领域的指导,实施发展情况评估;加强对外股权
投资管理,研究论证并推进村镇银行改革事宜等;持续深化资本精细化管
理,加强资本补充工具研究,推进优先股赎回和永续债发行;加强 ESG 管
理,审议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推进本行“十五五”规划研究和编
制工作。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审议和听取 29 项议题和报
告。委员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职责,研究修订委员
会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关联方信息动态维护,不断
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加强关联交易事前审查和备案管理,认真审查重
大关联交易,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为董事会决策
提供支持。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32 项议题
和报告。委员会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基本规定,深化覆盖集团各类风险及各
类机构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推进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定期听取实施情
况报告,履行审议模型关键参数职责;动态调整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强
化偏好和限额在集团内传导;修订合规管理基本规定,健全符合监管新规
的合规管理架构和机制;推进监管发现问题长效整改;推进“慧信”工程
建设,深化资本管理新规项目成果应用,推动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作提升;深化全面风险监测和管理评估,把握风险现状,完善管控举措。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34 项议题和报
告。委员会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职
责;切实发挥对外审的监督评估作用,充分沟通审计计划、重要审计发现,
研究外审管理建议,组织实施外审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向董事会提出续
聘建议;指导修订内审章程、内审准则,完善内审计划,强化风险导向,
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情况,促进内审计划执行、重大问题整改和内外部审计
充分沟通;强化财务信息审核,就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
表专业意见;积极推动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估,
促进内控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 9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24 项议
题和报告。委员会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考核工作,考核指标
覆盖经营效益类、发展转型类、风险管理类、合规经营类、社会责任类指
标,且合规经营类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各类考核
指标完成较好。考核结果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行各位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考核等级均为优秀,薪酬水平与考核结果挂钩。拟定高级
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考核目标,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尚待完成
后报董事会审议。持续深化董事履职评价,就上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组织实施董事会换届工作,规范推进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提名,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初步审核,并提请董事会审议聘
任。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等,强
化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执行情况监督,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薪酬办法有关决议和议案均已向监管机构备案。
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阅 8 项
议题和报告。委员会把握监管要求,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指导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治理体系,持续深化“一把手”工程,督促消费者权
益保护管理重点领域制度完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特色业务发展融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三
合,加强对高级管理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监督,促进消费者权益
保护监管通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本行持续提升消保工作质效和服
务能力。
(十三)其他情况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履职、勤勉尽责,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和运作情况,独立、客观地作出
决策并发表专业意见,推动本行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积极履行社会责
任,提升运作效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等规定,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各项工作重点,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本行高质量发展和公司治理质效提升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四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本行贯彻落实关联交易监管要求和制度规定,持续完善管理体系,依
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现将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董事会及专委会履职情况
本行董事会切实承担关联交易管理最终责任,持续推进完善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和体系,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并就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向股东
会作专项报告。各位董事勤勉尽责,认真掌握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对于需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
控制职责,2025 年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听取 29 项议题,并向董事会
提交 24 项议题。委员会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修订工作规则和关联交易管
理基础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推进关联交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逐笔审
查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
必要性,为董事会审批提供决策支持;持续强化备案管理,主动掌握关联
交易业务相关情况,督促关联交易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日常管理情况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管理最新要求,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由董
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关联交易作出统一决议,并建立日常识别
机制,确保相关交易审批依法合规。
日常管理。一是根据监管要求穿透识别关联方,在相关主体申报基础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四
健全排查机制,动态维护关联方信息,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二是在业
务开展过程中有效识别关联交易,严格落实关联交易审批要求,管理机制
运行良好。三是开展关联交易检查,关联交易管理总体符合监管及本行规
定。
升级。一是优化关联交易判断模型,提前研判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交易,
早安排、早预审,提高管理效率。二是评估各项业务流程中关联交易管控
措施有效性,通过完善对公信贷系统疑似关联方识别模型等举措,提升关
联方和关联交易精准识别能力。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本行金融监管总局规则的关联法人 7,431 户,关联自然人 4,375 名;
证监会规则的关联法人 140 户,关联自然人 220 名。
(二)关联交易
本行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范围,遵循一般商业交易规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及其他条件公允合理,未发生
利益输送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1)授信类
扣除保证金、银行
关联方类型 余额 存单及国债后的 主要业务品种
净额/风险敞口
关联法人或 贷款(含贸易融资)、
非法人组织 债券投资、拆借等
关联自然人 3.70 亿元 3.70 亿元 个人住房贷款、信用卡等
(2)非授信类
关联方数量、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均为截至 2 0 2 5 年末时点数据,服务类、资产转移类、存款和其他类关联交易
金额为 2 0 2 5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外币金额已按报告期末汇率折计人民币,下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四
关联方类型 关联交易类型 交易金额
资产转移类 17.71 万元
关联法人或
服务类 8.79 亿元
非法人组织
存款和其他类 1324.71 亿元
资产转移类 4233.65 万元
关联自然人
存款和其他类 5.14 亿元
(1)授信类
扣除保证金、银行
关联方类型 余额 存单及国债后的 主要业务品种
净额/风险敞口
关联法人或 贷款(含贸易融资)、
非法人组织 债券投资、拆借等
关联自然人 0.10 亿元 0.10 亿元 个人住房贷款、信用卡等
(2)非授信类
关联方类型 关联交易类型 交易金额
资产转移类 4.03 万元
关联法人或
服务类 0.83 亿元
非法人组织
其他类 203.72 亿元
关联自然人 资产转移类 64.48 万元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本行董事会按
规定审议批准了 20 笔关联交易,包括笔 12 授信类业务、6 笔存款类业务、
(详见附件)。
本行各项关联交易集中度指标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修正)》相关规定,最大单个关联方授信余额未超过资本净额 10%,
最大关联方所在集团授信余额未超过资本净额 15%,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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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过资本净额 50%。
三、2026 年主要工作安排
本行将持续加强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确保依法合规。一是密切关
注关联交易管理最新监管政策并积极推动落实,及时修订制度,完善管理
体系。二是持续做好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识别管控,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
议、披露和报告等义务。三是通过深化合规宣贯、强化常态检查等方式不
断提升全行关联交易管理质效。
特此报告。
附件: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清单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报告之四
附件:
序号 董事会届次 关联方名称 类型 具体交易内容
吸收上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同业定期存款,日终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
吸收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业定期存款,日终余额
一次会议 日起一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
吸收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同业定期存款,日终
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公司 过之日起一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
临 2025-005)。
吸收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存款,日均余
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 亿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及相关企业
公司及相关 60 家企业共同使用上述额度。相关内容详
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 2025-008)。
吸收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
存款,日终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50 亿元,有效期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上海
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33 家企业共同
企业
使用上述额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
临 2025-008)。
对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的主要业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 2025-008)。
二次会议 款日均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0 亿元,有效期为自董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及相关企业
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 14 家企业共同使用上述额度。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 2025-008)。
对上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授信的贷款定价进行调
上银国际(深圳)有限
公司
公告(编号:临 2025-008)。
与上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上银理财有限责任公
司理财产品托管协议(统一交易协议)》,协议期限
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 2025-008)
。
给予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100 亿元
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 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同业借款、股东存款、同业拆借、
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持券及债券投资等业务,授信有效期 2 年。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 2025-008)。
给予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24 亿元授
四次会议 有限公司 持券及投资,担保方式为信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时公告(编号:临 202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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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董事会届次 关联方名称 类型 具体交易内容
给予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Banco Santander,
S.A.)等值人民币 58.6 亿元授信额度,主要用于保函、
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债券投资、同业拆放、票据、
外汇买卖、金融衍生品、债券承销等业务,授信有效
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
公司
UK Plc 可全额占用桑坦德银行授信额度,德国子公司
五次会议 除债券投资额度外的授信额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时公告(编号:临 2025-025)。
对爱达邮轮有限公司存量贷款担保方式进行调整,取
消华夏国际邮轮有限公司、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
他业务要素保持不变。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
号:临 2025-025)。
给予中邮消费金融人民币 21 亿元授信额度,主要用于
七次会议 1 年,担保方式为信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编号:临 2025-039)。
调整向上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转让相关资管计划
上银国际(深圳)有限 资产
公司 转移类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 2025-046)。
给予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 4 亿元授信额
八次会议
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 度,用于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持券及投资,授信有效
公司 期 3 年,担保方式为信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
告(编号:临 2025-046)。
给予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23 亿元授信额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 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授信
公司 有效期 1 年,担保方式包括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相
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 2025-059)。
给予上银国际有限公司等值 35 亿港元授信额度,用于
同业借款、债券投资,授信有效期 3 年,担保方式为
信用。上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上银国际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上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可全额占上银国际有
限公司额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
给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100 亿元
九次会议
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同业拆放、票据、债券借贷、债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券投资、外汇买卖、金融衍生品、贸易融资、票据质
有限公司 押、债券承销及持券等业务,授信有效期 3 年,担保
方式为信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
给予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人民币 70 亿元授信额度,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同业投资,债券承销、持券、投
方式为信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